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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国企力量
——解读《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

2019-05-20 17:10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冯波声

浙江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冯波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强化国有资本管理、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与全省发展战略更加匹配的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态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和配套的六大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1+6”《行动方案》)。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的重要文件,也是进一步推进改革攻坚的“任务书”和“施工图”,引领我省国企改革进一步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更大国资国企力量。

  

总体思路

 

  “1+6”《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精神,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的中心地位,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明确了构建“四个体系”、实施“六大攻坚”等系列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壮大“两个高水平”建设国企力量。

  “1+6”《行动方案》明确,深化国企改革总体上要对照“一个目标”、推进“两个深化”、把握“四个坚持”。

  对照“一个目标”,就是对照“到2020年全省国企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效”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充分发挥国企对全省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推动国有经济主要指标稳居全国前列,资产、营收规模千亿级企业达到10家以上,成为优势支柱产业的主力军;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入选中国500强企业达到12家以上,成为加快改革创新的先行者;国有资本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在基础性领域和优势行业集聚度达到90%以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推进“两个深化”,就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两个重要导向:一是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紧扣规范治理、强化激励、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入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深化国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进一步完善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落实我省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制定省属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意见,强化省级统筹调控,分产业板块推进重组整合,持续做好增量,有效盘活存量,主动推进减量,增强国有企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引领带动作用。

  把握“四个坚持”,就是深化国企改革要坚持的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企改革、国资管理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基础性、保障性、引导性作用,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遵循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构建国有企业市场化体制机制,成为打造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最佳结合点。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加强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强化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有效落实落地。

 

重点任务

 

  “1+6”《行动方案》对构建“四个体系”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

  构建“四个体系”,主要是着眼于全省国有企业的统筹发展和国有资产的统筹配置,对国资国企领域一些重要基础性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

  统一发展目标体系。重点是加强对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设计、谋篇布局和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有利于实现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筹布局、科学配置、高效运营的总体发展目标。根据资产不同属性和特点,推动省本级企业分解明确具体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加强对市县国企发展的战略引导,促进全省国有资产的有效衔接和适度融合。

  统一工作支撑体系。重点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国资统计监测体系,构建全覆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大数据平台,加强企业运行情况综合分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国资监管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建立国有资本重大投资重组项目决策机制、市县国资国企工作指导监督体系、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部门间监督工作协同机制。

  统一政策制度体系。构建覆盖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制度体系,重点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法人治理、业绩考核、审计监督等共性的基础管理上,实行统一的政策制度。除有行业监管特殊要求外,全省国有企业都要在政策体系上保持协同性。

  统一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将国有企业全覆盖纳入考核,按照分类考核、价值导向等原则,构建全省统一的国有资本运营业绩考核总体框架和指标体系。各类国有企业具体考核办法,要按照统一的总体框架和标准,根据授权情况分别制订实施。

  

攻坚落实

 

  “1+6”《行动方案》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需要落实责任、统筹推进。“1+6”《行动方案》专门将6个攻坚工作方案作为附件,提出实施“六大攻坚”,即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的六方面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实施国资统一监管攻坚。组织开展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底梳理工作,按照“先清理脱钩、后移交监管”的原则,2020年底前完成省级部门所属经济实体脱钩改制,符合移交条件的划转省国资委统一监管。加强对市县国资国企工作的指导监督,形成全省国资一盘棋的大格局。

  实施国企改革转型攻坚。在2019年底前完成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探索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国有企业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打造专业化投资运营平台,促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推进地方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化解。

  实施布局优化整合攻坚。强化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国有资本的统筹调控能力,设立省国有资本重大投资重组项目决策委员会,加强对全省性重大国有资本投资、重组事项的研究决策。以做强做优做大、打造一流企业为导向,推进省属企业、部门脱钩企业产业整合,促进各级国有企业深化合作。

  实施公司治理完善攻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依法加强改进监事会建设,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逐步扩大经理层市场化选聘范围,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实施监管职能转变攻坚。厘清“管资本”职责边界,强化管资本主要职能,重点管资本布局、运作、回报和安全。精简优化出资人监管事项,取消、下放、授权一批出资人权限,移交一批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改进完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依法监管、分类监管、阳光监管,加强对关键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管,推动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

  实施国企党建强化攻坚。推动全省国企党建归口管理,省级部门下属企业条件成熟的,其党组织关系调整归口到省国资委党委统一管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整合,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加强国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对市县国企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完善国企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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