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政解读
打造海上 “富春山居图”
——《浙江省海岛大花园建设规划》解读

2019-09-20 14:52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徐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徐幸

 

浙江岛屿多、岸线长,海洋资源丰富,海岛交通连岛成网,海洋经济蓄势待发。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洞头调研时提出了建设“海上花园”的要求。去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大花园建设行动,省委书记车俊指出,整个浙江就是一个建设中的美丽大花园,海岛大花园是全省大花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特色、亮点。

经过前期广泛调研,省发改委牵头完成《浙江省海岛大花园建设规划(2019—2025年)》,并在8月29日召开的2019国际海岛旅游大会开幕式上正式发布。


舟山群岛

  

聚焦三大目标

  

海岛大花园建设以提升沿海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感为导向,覆盖浙江行政管辖海域范围内的全部海岛,以洞头、定海、普陀、岱山、嵊泗、玉环6个海岛县(市、区)为重点。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沿海岛屿的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走在前列,全域旅游彰显特色,加快建设一批展现海岛风情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海湾、美丽渔港,基本建成生态优势明显、旅游特色鲜明、绿色经济繁荣、岛群协同联动的十大“海岛公园”,把沿海岛屿群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海岛大花园,重点聚焦打造“两区一园”。

打造全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聚焦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加大力度改善海岛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建设一批集综合保护、科学研究、自然观光于一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列)岛。

打造全国海岛绿色发展引领区。加强对海岛大花园建设的统筹谋划、政策引导和体制创新,使我省沿海岛屿的人民生活水平、海洋经济发展水平、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水平在国内海岛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建设一批“零碳岛”和“无废海岛”,最大效益发挥海洋生态产品价值。

打造长三角海上大花园。发展多形式、多种类的观光度假、康养运动、研学教育旅游,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线路,积极承接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会议和赛事活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海岛,全力塑造浙江海岛旅游品牌。

 

实施五大行动

  

围绕海岛大花园建设的目标定位,《规划》提出,要重点实施“生态护岛”“旅游兴岛”“绿色用岛”“设施联岛”“创新活岛”五大行动。

实施“生态护岛”行动。重点围绕改善海岛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省市县三级海岛保护规划体系,重点对海洋科教、海洋生态等四类海岛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海岛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系统推进海岛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列)岛。严格管控滩涂和近海养殖,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创新海水养殖模式。全力打好海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湾(滩)长制”全覆盖,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加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信息公开力度。

实施“旅游兴岛”行动。重点培育观光、度假、研学、运动、红色等旅游产品,完善海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合力打造五条精品旅游线,即结合全省诗路文化带十大文化高地之一的“海上诗路启航地”建设,打造“海上诗路”人文自然精品旅游线;以豪华游轮为载体,融入海岛观光、文艺表演、海鲜美食等旅游产品,打造“东海巡礼”海岛游轮观光精品线;依托舟山、宁波、台州地区闻名海内外的众多名寺古刹,打造“山海名刹”文化禅修精品旅游线;依托亿万年来海蚀和海积形成神奇自然景观,打造“海蚀胜境”地质风貌精品旅游线;以华东蓝色海洋观光度假游为主题,打造“蓝海天堂”观光度假精品旅游线。

实施“绿色用岛”行动。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建设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全面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藻)礁建设,建设一批海洋生态牧场和现代美丽渔港。培育发展海岛绿色农业,建设一批与海岛相适应的特色农业园区。全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清洁排放改造,积极鼓励中水回用、污水厂尾水再生利用。鼓励海水淡化,加快完善垃圾分类体系,积极打造海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一批“无废海岛”,推进舟山、玉环等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建设,打造一批国际“零碳岛”建设试验区。

实施“设施联岛”行动。围绕海岛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大陆连岛工程,铁路上岛工程,推动发展国际邮轮码头,拓展国际邮轮航线,规划新建一批海岛通用机场,建设环岛步行、骑行绿道,加快通景公路建设,配套建设一批“游运结合”的旅游客运码头,高水平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四好农村路”。实施一批海岛清洁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大陆引水工程、海岛蓄水工程、海水淡化工程和应急水源工程,实施“光纤上岛”工程,加快推进5G试点。

实施“创新活岛”行动。重点围绕体制机制创新,以建立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突破口,建立海岛绿色政绩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借鉴“标准地”改革经验,探索建立“标准海”制度。加快推进海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鼓励对海岛成片闲置农村宅基地、弃用房屋进行使用权流转利用。健全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统筹考虑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需要,建立符合海岛实际的军地共享发展机制。创新海岛绿色金融体系,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推进十大工程

  

为落实海岛大花园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规划》提出实施十大标志性工程,并安排了87个重点支撑项目,总投资近1300亿元。

实施蓝色海湾工程。重点推进海洋环境治理、海湾海滩海岬整治修复、滨海生态廊道建设和景区化改造提升等。

实施十大海岛公园全域旅游发展工程。培育建设嵊泗、岱山、东极、定海、普陀山、蛇蟠、东矶、大陈、大鹿等十大海岛公园,打造五条海岛精品旅游线。

实施海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重点打造130个A级景区村,十大海岛公园范围内,实现村村景区化、镇镇景区化。

实施海洋生态牧场建设工程。重点在洞头、普陀、岱山、椒江、临海、玉环等地海域建设一批规范化、智能化生态牧场养殖区,并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牧场。

实施美丽渔港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渔港现代化改造和休闲观光功能提升,打造舟山、沈家门、嵊泗、石浦、玉环、洞头等一批现代美丽渔港。

实施海岛绿色循环产业发展工程。重点把舟山大鱼山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绿色石化基地,积极建设海岛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实施海上美丽交通走廊工程。重点实施一批大陆连岛工程、岛际连通工程,打造8条国家级标准的滨海环岛特色风景道,打造岛际30分钟空中交通圈,建设提升海岛码头设施,建设环岛慢行绿道400公里。

实施“零碳岛”建设和清洁能源发展工程。重点实施一批海上风电项目、海岛屋顶光伏、陆岛输变电、海岛综合供能站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一批国际“零碳岛”建设试验区。

实施海岛水资源保障工程。重点推进舟山、玉环等地海岛大陆引水工程,在嵊泗、岱山等地建设一批海水淡化项目。

实施数字海岛工程。重点建设海岛通信基础设施网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平台、智慧港口服务设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