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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撑起“法治之伞”

2020-10-16 15:48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林宏伟 王少波

林宏伟   王少波

 

今年2月,全国省域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实施。省司法行政、工商联等系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联席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促进学法用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条例》在“保市场主体”中切实发挥法律效力。


临平商会微法庭揭牌

  

开展“法治体检”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后,全国工商联和浙江省工商联建立《条例》贯彻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浙江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组织18450名律师,为85786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调处企业矛盾纠纷10250件,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22614个。

省高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通知》,在投诉转送、诉调对接等7个方面建立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工商联的工作对接,定期开展互访,围绕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有关司法问题进行研讨,组织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活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各级法院和工商联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对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判预警,提出对策建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下发的《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诉源治理,加强诉调对接,共同化解矛盾,降低纠纷成讼率。

人民法院及时通报涉及民营经济领域相关司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充分听取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对影响民营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进行风险提示;各级法院和工商联加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帮助法院缓解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延伸司法服务

 

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联建立基层商会涉企纠纷调解机制,发挥镇(街)、平台基层商会调解优势,加强诉调对接,推进诉源治理。区法院创造性推出基层商会“商事微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发挥司法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商事微法庭”以调解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经商会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自行或通过调解员以“浙江ODR”平台、“商事微法庭”等或线下申请司法确认的,区法院及时审查并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临平商会会长徐晓东是刚就任的特邀调解员,他说:“‘商会微法庭’成立后,我们在进行调解工作时将更具有公信力。今后我们也会以街道党建引领推进‘两新’组织发展,从多角度吸纳更多专业力量参与到基层矛盾化解中。”

据不完全统计,该区镇街、村社设立“微法庭”387个,已化解纠纷2464件,执行调查270次,组织法治课堂2800余人次,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教育宣传方面成效明显。


宁海县亲清家园咨询服务

 

巧解劳动争议

  

宁海县按照政府搭台、社会化运作模式,先后成立“智法达人”普法工作站、宁海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派出庭,引入开展用工风险防范、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政府、社会联动,全面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仲裁等工作,效果明显。

平时有宣导。公益服务品牌“智法达人”创建后,在企业中发展了225名司法联络员,组织一岗一法和菜单式培训164场、10747人次。

定期有诊断。公益平台与县人社局合作,对宁海1700多家企业开展用工风险评估工作,发现用工管理隐患2万多条,涉及金额超过10亿元。

日常有防治。宁海县推出“黑匣子”工作法,用人单位基于互联网,通过日常点检表告知所发生的入职、调岗、调薪、离职等用工事项,企业和员工通过互联网共享劳动法务,为劳动双方提供规范的证据文件,固定证据,极大减少了后期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

纠纷有排解。公益平台通过商会人民调解和劳动仲裁第一派出庭及时化解劳资双方纠纷矛盾。平台还同宁海县人社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建立了联建机制,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处置。

事后有补救。平台与宁海县劳动仲裁院合作,就已经发生劳动纠纷及诉讼的单位开展事后补救工作。近年来,共成功调解1236件,累计赔偿金额3183.75万元,回访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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