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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0年第二十期
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020-11-20 15:09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杨晨

今日浙江记者  杨 晨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浙江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体制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

2019年,全省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满意度达到91.55%。


湖州市领导干部庭审现场学法会

  

营商环境法治化

  

开办一家企业要几天?浙江的回答是:全流程一日办结。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指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简政放权。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省人大制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2.9%,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6.5%。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金华、台州等地建设“无证明城市”。建设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大力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实现“最多80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建成“证照联办”平台,全省基本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坚持放管结合。浙江建立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探索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杭州市等地建立执法监管清单,对市场主体做到“无事不扰”。建成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完善“12345”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全省一体化信用系统归集数据24亿条,在近40个领域建立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创新信用分类监管、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等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着力优化服务。浙江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1条,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一证简化办”“无证刷脸办”“掌上移动办”,浙江政务服务网集成800个应用系统,归集数据98亿条,日均调用数据300多万次;“浙里办”APP提供426项便民服务,91.4%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96.9%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


温州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


制度体系科学化

 

近年来,浙江坚持以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统领,强化制度有效供给,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

健全依法行政程序制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地方立法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办法,健全立法评估、法规立项、开门立法、专家论证、会议审议等机制,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指导,全省共有现行有效的省地方性法规215件、省政府规章183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省政府议事规则,完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报告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探索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大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普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共有外聘政府法律顾问9000多人、公职律师2400多人,椒江等地探索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施《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使合法性审核成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2016年浙江被列入“全国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与司法附带审查联动机制,依法处理异议审查申请,纠正违法或不当“红头文件”。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意见,修订浙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全省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文件管理规范化水平。

 

行政执法规范化

  

日前,桐庐县分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来到分水时代影城,开展人力社保、公共卫生、消防安全、垃圾分类等内容的综合检查行动。

“以前执法单位检查,都是各来各的,今天环保来,明天消防来……每个部门的要求还不完全一样,费时费力。”完成全面检查后,影城主管陈佩倩笑着说,“现在就认准一个执法队,各项规范、各种要求都清清楚楚。”

分水镇是全省首批5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试点以来,当地行政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聚焦围绕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浙江坚持以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加强执法重点环节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目标,率先在全国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设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成立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更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出台《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11个市和89个县(市、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挂牌组建。

全面实施“三项制度”。2015年制定《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2016年制定《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健全“三项制度”配套措施和程序规定。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出台《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开展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行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作用。宁波、衢州等地探索法治监督员制度,台州出台行政错案约谈办法。全面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推行“全员领证”制度,全省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共15万余人,执法机关持证率超过90%。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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