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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乡村振兴的“法治因子”

2020-12-15 09:03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沈华军

今日浙江记者 沈华军


2006年4月,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提议下,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定,对包括法治乡村建设在内的法治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近年来,浙江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涌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融合”、武义“后陈经验”、象山“村民说事”、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永康“龙山经验”等一批全国知名的先进典型,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


淳安县普法宣讲团在下姜村宣传《宪法》


加强涉农立法

 

浙江及时将乡村改革发展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善总结。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2016年湖州在总结“余村经验”基础上,发布了全国首部生态文明示范区地方法规《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确立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指标和标准化体系。2017年,浙江制定出台《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动实现民主法治村有标识、有阵地、有队伍、有服务。

敢创新。制定了一批全国首创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等地方法,确保农村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让创新有法可依,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抓落地。制定《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办法》等一批涉农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确保全国的法律法规在浙江得到有效落地施行。

 

创新普法方式

 

浙江不断探索创新乡村普法方式,让老百姓更加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村民在法治建设中的幸福感、满意度、获得感。

突出重点人员。浙江紧扣村“两委”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围绕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重点人员,结合当下普法重点,开展“接地气”“重实际”的普法方式,并通过播放农村远程教育平台法治讲座,邀请乡镇干部、民警等现场讲解,开展常态普法宣传教育。

突出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普法用法五教同行”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借助华数数字电视云平台等手段,努力实现“送法进家庭、宣传千万人”的目标。“萧山司法”聚焦社会热点法治事件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开辟互动普法栏目“微言说法”,以具体案例结合法律分析的方式进行推送,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突出法治文化。按照“一村一栏一廊一园”要求,大力推广法治乡村小阵地建设,同时依靠1.1万多个农村文化礼堂与15万人的志愿者,2019年共开展法治讲座1.2万多场、举办法治文艺演出近3万场。丽水等地还将法治文化与民宿文化进行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使经济效益与法治效益相得益彰。绍兴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乡镇法治辅导站,各农村(社区)基本配齐法治宣传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强化法律服务

 

浙江积极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内容精准化,努力满足乡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浙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2016—2020年)》等文件,全面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壮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充分发挥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基层组织和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着力发展“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法治乡村志愿者队伍,多元力量如“乡贤参事会”“草帽议事亭”“板凳议事团”等参与纠纷化解。

促进乡村普法服务融合发展。创造性地搭建以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功能,涵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目前全省已形成拥有五个层级、2.1万多个微信群、34万服务对象的微信集群,覆盖24000余个村(社区),发布重要时政类、法治类资讯和新法律法规解读,提供法律咨询,疏导解决简单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指引,被誉为“老百姓随身携带的公共法律顾问”。

 

化解矛盾纠纷

 

浙江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加强隐患排查。浙江每年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发动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发挥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全省年均调解纠纷近60万件。如金华市依托4130个人民调解组织和15807名基层调解员,定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通过入村、入企、入户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矛盾纠纷逐一排查梳理,近两年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9664件,调解成功49456件。

深化“三调联动”。浙江出台《关于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及时、有效衔接。规范以驻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接待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为载体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信访、治安处室的衔接与互动,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五年来通过“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40万余件。

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浙江及时总结推广温州“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开发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能移动调解系统(“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国人民调解会议上得到充分肯定。依托“12348浙江法网”“浙里调”“浙里办”等平台,建成网上申请、预约和在线调解和“一键”司法确认服务,实现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线上调”“掌上办”,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通过不断加大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力度,浙江努力形成“连点成带、由带变面、连面成群,县、市、省逐级提升”的民主法治村全景。目前,全省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覆盖率达100%,“景美人和”的画卷在浙江乡村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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