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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特”在哪里

2020-03-31 10:24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辛鸣

辛鸣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不可能突然就搬来一座制度上的“飞来峰”。中国制度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而来的,具有鲜明的历史特色、实践特色、文化特色。

先来看历史特色。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结果就像毛泽东当年所讲的,“我们中国人是很愿意向西方学习的,可学来学去总是老师欺负学生”。怎么办?选择和培育适合自己、源于自己的制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20世纪的世界是社会主义运动历史大潮风起云涌、从一国走向多国的时代,社会主义制度以其巨大的优越性让众多的民族国家实现民族解放、登上了世界舞台。中国之所以能实现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梦想之所以能迎来曙光,就在于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创造性地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迈向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再来说实践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建立起来了,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最基本国情,也是最大的实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想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既有的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以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一定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中国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正是通过不断改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还有文化特色。没有中华文化沃土的滋养,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勃勃生机。我们过去对制度的实践基础强调得比较多,对制度的文化支撑关注不够。其实制度绝不只是一系列外在的强制性行为规范,而是内在的文化思维价值认同,这种文化不可能是外来的强加移植,必须是数千年“润物细无声”的内在演化与积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根植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培育了文化之根,更确立了对制度自信的深层依据。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中华文化的“现在进行时”,把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现代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制度创新,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概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契合了中国社会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仅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更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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