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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管互联网原则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定》解读

2020-06-01 10:53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朱重烈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朱重烈

 

日前,省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定》,在全国网信领域首次以省委党内法规的形式对省委领导网信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具有首创性和开拓性,对于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提升全省网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制定背景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关党的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推动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阐述事关网信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网信事业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的创新探索,在全省网信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浙江是互联网大省。省委高度重视网信工作,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制度文件和政策措施,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全省网信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网信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压实“两个责任制”,以建章立制、“架梁立柱”的方式,将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推进全省网信事业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厚植浙江网信工作走在前列的制度优势。

省委高度重视《规定》制定工作。2019年2月,省委书记车俊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规定》制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多次听取起草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起草工作。中央网信办高度关注《规定》起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省委网信办把起草《规定》作为201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着手起草工作。3月下旬起,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完成《规定》初稿。

省委网信办还专程向中央网信办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包括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内的58家省直有关部门和11个市委网信委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省委办公厅前置审查程序,形成《中共浙江省委领导网信工作规定(草案)》审议稿。2019年10月14日,车俊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规定》。之后,省委印发《规定》。

  

特色亮点

 

《规定》系统总结提炼了近年来浙江网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有效做法,对标中央精神、结合浙江实践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为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提供依据、赋予手段、创造条件。《规定》共6章27条,主要有以下特色亮点:

坚持对标对表。《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确保网信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省委党内法规,《规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以及网信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坚持依法治网管网用网,努力使《规定》有机融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规定》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大局,着力把省委关于网信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性安排,全面对标省委关于网信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努力以科学协同高效的网信工作,为省域治理现代化贡献网信力量。

特别是从实践来看,《规定》为全省网信战线在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征程中交出网信高分答卷提供了制度保障。《规定》全面落实省委对网信工作提出的新期望新要求,有利于网信工作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争取战略主动、赢得发展先机、走在全国前列。

确保科学规范。作为全国网信领域首创的省委党内法规,《规定》确保方向正确、体例科学、依据充分、表述规范。《规定》设置了总则、领导职责、领导方式、请示报告制度、决策落实和监督责任等章节,全方位明确网信领域省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的问题,为推进网信工作提供了领导保障和制度依据。《规定》明确了省委及省委常委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县(市、区)党委的职责,进一步为网信工作强化了顶层设计,厘清各级党委(党组)的网信工作职责边界,确保大网信工作格局有效运转。

力求务实有效。《规定》围绕加强省委对网信工作的领导明确了一系列具体举措,职责清晰、任务具体、切实可行。《规定》对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网信工作、全省网信工作会议、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决策部署传达、省委领导指示批示落实、地方网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重管理以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作了系统性的健全完善,把当前省委领导网信工作的系列有效举措固化为制度性安排。同时,明确了工作部署分工、网信领域立法程序、网信工作保障机制以及网信工作督查、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贯彻落实网信工作部署的刚性约束和支撑保障。

注重探索创新。《规定》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为牵引,系统总结提炼近年来我省网信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主要在四方面作了突破:

定期研究机制规范化。明确了省委每5年召开一次全省网信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网信工作报告、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为定期研究网信工作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双重管理制度具体化。将省委关于地方网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重管理体制的要求细化落实到了法规层面,规定各级党委任免网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时,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网信部门意见。目前已有设区市按照程序完成网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选拔任用工作。

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化。规定了网信领域向省委请示和报告的事项范围、向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和抄报的事项范围等内容,进一步严明网信领域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我省网信工作始终听党指挥、行动一致。

督查检查工作体系化。明确省委釆取巡视与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信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的方式方法、组织形式和结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贯彻落实网信工作部署的刚性约束和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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