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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0年第十七期
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2020-09-28 14:31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叶佳 叶慧

叶 佳  叶 慧

 

党内严重警告!5月11日,天台县小溪村党支部原书记范胜利因优亲厚友,擅自把地质灾害补偿款6.9万元分给老丈人和三个舅子,受到处分和通报。

基层权力虽小,却事关执政之基。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重要窗口”提供纪律保障。


淳安县文昌镇纪委工作人员向村民介绍举报平台使用方法

 

搭建信访连心桥

 

近日,诸暨市“数字纪检监察”平台收到一条反映某村虚构工程资料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镇纪委监察办干部立即连通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在两天内查清该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出纳等4人伪造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44563元用于支付无法入账开支的违纪事实。

2019年以来,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浙江各县(市、区)都建起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纪检监察机关入驻其中,群众反映纪检问题只需“最多跑一地”。

“我对纪委同志的工作态度和调查结果都满意!”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仙渡乡吴大爷在调查结果反馈表上写道。经过区纪委区监委“挂牌督办”,吴大爷反映多年的村干部违规发放误工费问题解决了。

为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2019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针对浙江基层信访举报占比近80%、重复越级访比例较高的问题,开展重复信访“清淤”行动。由省纪委省监委集中筛选并交办“多头、多层、多年”重复越级访402件、疑难复杂重复访182件,通过“挂牌销号”“挂图作战”“百日攻坚”等专项举措,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跟踪督办。

领导干部走下去,群众满意度提上来。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定期接访和包案下访制度,推动疑难复杂案件有效解决。2019年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1114件信访件进行包案,党纪政务处分859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人。同时,省纪委省监委还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自我检视,坚决整治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力争实现检举控告量逐年下降10%,重复举报量和来省进京访量明显下降,按期办结率、实名举报反馈满意率逐年提升。

 

延伸基层监督网

 

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是导致“微腐败”多发易发的重要原因。浙江积极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着力推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村村建起“前哨站”。今年3月,省纪委省监委部署在全省推动村(社)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社)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将监察监督的触角再延伸。联络站站长一般由村监会主任担任,监察信息员从“两代表一委员”、网格员、小区楼道长、有威望的老党员中聘请,开展日常监督、廉情信息收集等,发挥“探头哨兵”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

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南溪村监察工作联络站信息员走访时,听到村民反映村党支部原书记董某违纪问题线索,立即向大堰镇监察办公室汇报。经查,董某未经会议表决,擅自决定村级重大工程和重大经济事项;擅自以村集体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非正常开支。最终,董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牢牢管住“微权力”。各地充分发挥村(社)务监督委员会和小微权力清单的作用,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针对村务公开栏纸质报表“1/3的人不去看,去看的人1/3看不懂,看懂的人1/3对疑问无直接反馈渠道”等群众反映的问题,武义县在原有的村务监督基础上,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双述职”机制,力促村务公开件件厘清。

针对监督专业性不强的问题,象山县推出村(社)监会指导员制度,专门聘请44名县派农村指导员为所驻村(社)村监会指导员,对村务监督进行指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延伸监察触角,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是村级换届年,接下去要重点推动完善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保障村(社)组织集中换届顺利进行。


杭州市下城区纪委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信访举报一码通”

 

精准发力专项治

 

“王坛镇南岸村党总支部书记冯永兴、村委会主任冯建军等6名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近期,绍兴市柯桥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多起扶贫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以为戒。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牵头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六个一”工作方案,会同14家职能部门明确23个整治项目,重点发力、精准施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将监督沉下去,让问题浮上来。舟山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直抵各单位和基层一线,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杭州市临安区开展村级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三小”专项整治,通过“镇街月度自查、部门季度督查、纪委平时抽查”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全区通报,问题线索及时查处。

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问题也是侵害群众利益较为突出的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查处了一系列典型案件: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对杨某涉黑案件背后9名涉嫌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人员同时收网;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专案组,严肃查处景宁县维稳办原专职副主任李海敏、遂昌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原助理陈春明等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整治基层“微腐败”,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在基层落地。“在‘重要窗口’建设的要求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强化重点案件攻坚和提级办理、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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