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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
2021-01-01 14:36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20年11月,中央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不久前,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11月中旬召开的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到2035年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并把“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作为“十三项战略抓手”之一。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法治化改革,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

 

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会议最大成果就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切实做到“四个深刻认识”: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贡献、历史贡献、实践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必将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我们党长期形成的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内容涵盖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体系缜密、思想深邃,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刻认识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创新提出“八八战略”,系统谋划部署法治浙江建设,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浙江早学习、早认知、早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推动法治建设在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这是我们不懈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宝贵政治财富、理论财富、精神财富。

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浙江有责任、也有条件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2020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信心决心,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锚定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拉高工作标杆,深化法治化改革,努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准确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浙江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

 

近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走在了前列。具体来说,主要有7个方面的重大成果,也就是“七个率先探索”:一是率先探索党依法执政的方法路径,健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率先探索地方高质量立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浙江、民营经济、环境治理、地方金融等地方立法,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具有浙江特色的法规规章。三是率先探索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推进全周期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开展“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着力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97%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四是率先探索“大综合、一体化”的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将20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统一纳入综合执法,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不断集中和下沉。五是率先探索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地方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六是率先探索建设法治社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推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管理方式,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推出“531X”社会信用体系,推广“四治融合”、余村经验、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做法。七是率先探索法治建设“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和考核评价制度,整合优化法治工作职责、力量和载体,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在踏上新发展阶段新征程的重要时刻,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省法治建设良好的发展态势,增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取得新作为、实现新担当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比如,有的地方没有将法治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潜意识里还有“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想法,在抓源头预防、抓法治问责方面缺乏有效办法,等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逐步予以解决。

根据以上新形势新要求,我省与时俱进深化法治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到2025年,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实现法治建设从“事”到“制度”“治理”和“智慧”的转变,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建设各项关键指标走在前列;到2035年,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

具体目标是:

在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争当示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党领导法治建设坚强有力,党委、政府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工作队伍忠诚担当,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得到有力维护。

在依法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上争当示范。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浙江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

在提升法治建设质量和效益上争当示范。法治建设各项关键指标实现总体领跑,立法科学民主依法,法治政府率先突破,执法监管规范精准高效,司法公平正义,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

在建设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上争当示范。社会“大普法”格局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率先突破,构建符合浙江实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

在展示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上争当示范。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推动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外法治交流,充分展示“中国之治”的浙江范例。

 

找准新发展阶段法治化改革的突破口,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迭代升级、提质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推动目标再聚焦、思路再优化、抓手再创新、载体再设计,不断将“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法治浙江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具体抓手就是“七个加快”:

加快打造党建引领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需要法治保障。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大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一要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建好用好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入章程,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不断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二要建设守信践诺政府。健全公平竞争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三要加强高质量法律制度供给。探索地方自主性先行性立法的高效途径,建立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衔接机制,率先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体系。健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探索“菜单式”“应急式”等法律服务项目,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打通发展的法治堵点痛点。

加快以数字化牵引法治建设。数字化是时代趋势,也是当前的重大机遇。要顺应发展大势,运用数字化技术、思维、认知,对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努力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一要推进立法工作全流程网络化和智能化,推进大数据辅助立法和决策,优化法律条文设计和决策方案,健全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分析、采纳、反馈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自动比对,建设全省统一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要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进政府履职数字化转型,建设集成式的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实现执法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自动留痕、全流程电子监管,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监管,完善风险预警、类案检索、掌上复议等智能化应用。三要实现公检法司机关数字化协同办案,推进司法权运行数字化改革,打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深化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和互联网司法所等建设,深化网络司法拍卖。四要健全以“基层治理四平台”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在全社会普遍推行以数字化为基座的无差别对待,推进县级矛调中心、全科网格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整体效能。

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我省首创,也是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张“金名片”。要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撬动法治政府建设。一要实现政府监管全覆盖,编制各级各领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对危化品、安全生产、交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努力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二要形成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工作闭环,全面落实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要提升全方位执法能力,建立执法编制和执法人员统一调配使用制度,推进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创新推行轻微违法首违免罚、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等做法,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加快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我们必须始终围绕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率先构建侦查、检察、审判、执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协同体系。一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推进“少捕慎诉”工作,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二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优化公安机关职能、机构和力量配置,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司法绩效考评监督机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三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深化运用“司法透明指数”,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四要探索司法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路径,强化惩治腐败“严”的主基调,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必须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抓出实效。一要提升普法守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社会“大普法”格局,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二要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推动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三要创新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充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加强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审查和监管,依法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四要推广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建成一批“四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完善推广“一约两会三团”、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社会多元参与机制,促进基层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加快构建依法治网体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网才能把最大变量变为最大增量。要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努力把我省建设为互联网治理的首善之区。一要加强网络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统筹谋划涉网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加快研究推进地方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数字经济、公共数据开放与管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探索在虚假信息整治、青少年网络沉迷防治等重点领域建立相关法规制度。二要完善网络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机制,深化“捉谣记”、网络举报等协同处置机制,推动实现省、市、县网信办执法主体资格与执法人员资质全覆盖。三要加强涉网新型犯罪防范打击力度,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之江净网”网络生态治理行动,确保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加快完善风险闭环依法管控体系。把风险这种不确定性变为确定、从不可测变为可测,很重要的一环就是依法管控。要推动法治力量向风险预防和疏导端发力,依法强化风险识别、防范、处置、化解意识和能力,建立高效的信息畅通机制和问题发现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应对、早处置。一要构建法律风险系统防范机制,坚持国家法制统一,严格按照地方立法权限制定法规规章,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高端智库和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二要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系统管控机制,善于运用故障树分析等科学分析方法,逐级分析发生风险的原因,挖掘风险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根本性矛盾,完善法治领域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法规政策案件信息公布和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要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系统治理机制,牢固树立整体智治理念,以“整体”思维整合党政机关各项职能,以“智治”手段优化治理形态、完善治理模式,运用矩阵式管理方式,突破地方和部门“各自为政”局面,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实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运转顺畅。

 

加强法治浙江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法治化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优化工作举措,不断形成整体推进法治化改革的强大合力。

找到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依法治省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建设格局。一要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述职述法要求,把法治建设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切实做到亲自领导谋划、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二要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司令部”的作用,善于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要当好参谋助手,将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各协调小组要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推动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形成委员会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推进、协调小组和各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的良好局面。三要构建上下联动、县乡一体、各方参与的工作落实机制。细化完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设定量化目标,强化考评导向和“指挥棒”作用,强化县域法治建设统筹,推动形成法治建设“以村促乡、以乡带村、一体推进”的机制,确保法治建设落地落实见效。

强化法治建设人才力量保障。法治浙江建设的持续深入,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十分迫切的需求。一要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综合素质。做好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完善法治工作队伍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机制,优化法治工作队伍人员构成,加强职后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二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拓宽法治优秀人才吸纳渠道,畅通跨部门交流渠道,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从业者之间良性流动机制,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双向交流互聘,加强高端法治研究平台和法治研究人才的引进。尤其是要强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高校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本、以德法兼修为要,进一步提高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质量。三要推动法治人才下沉到基层。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强扩充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和下放适当执法权限,为基层法律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规划,注重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用多种方式吸引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以兼职的形式加入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健全法治化改革专班工作机制。注重系统思维,强化一体构思、统筹谋划、综合集成,不断提升专班运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要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锚定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中期目标和2035年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的远期目标,细化实化法治化改革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实现路径和时间节点。二要优化工作模式。集中力量攻坚破难,充分吸收采纳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对法治化改革进程中的概念、目标、路径、任务、举措、成果等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工作聚焦发力,实现破题攻坚,进而将常规性工作和长期工作交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司法部门进行具体推动。三要创新工作抓手。突出改革引领,坚持系统集成,依托数字赋能,持续迭代升级,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整体性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化改革进程。

总的来看,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我省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重要性更加凸显,有很多创新领域前沿课题需要破解推进。我们要以纪念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经验、深化法治研究、创新法治实践,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摘自袁家军同志2020年12月14日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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