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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综合行政执法率先突破

2021-01-01 14:57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储厚冰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综合执法办主任  储厚冰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是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重点突破任务之一。近年来,浙江坚持高站位整体谋划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路。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强调“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要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执法,成效关键也在执法。浙江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先行示范区,必须在执法体制上率先破题,通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与不执法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放管服”改革核心在“管”,管得住、管得好才能放得开。综合行政执法就是行政执法的综合。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形成许可、监管、执法的全方位、全过程闭环链条,构建权责清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既放出活力,更管出公平、管出效率。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路径。通过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集中和下沉,切实解决县乡权责不一、各自为政、力量分散等问题,强化乡镇(街道)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目标要求

 

浙江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更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构建协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核心,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综合集成”理念,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理念、体制、机制创新和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全面驱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撬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动治理现代化,持续打造浙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金名片。

具体来说,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率先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到2022年年底,市县综合执法处罚事项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成熟完备的全省整体执法事项清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25%以上,与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80%以上;全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其中县级及以下执法人员占到行政执法人员总量85%以上,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占到总量50%以上。

 

重点任务

  

率先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是省委十三项战略抓手之一“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内容。要以争创国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契机,强化当好新时代改革排头兵的责任担当,全面梳理试点省份的目标定位要求,明确硬任务、硬要求、硬标准,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革。

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构建全覆盖整体政府监管体系。梳理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各级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将监管事项清单纳入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强化监管事项认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全面提升监管行为覆盖率,消除“三不管”、解决“多头管”,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评估处理机制。健全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监管方式,严禁“一禁了之”或放任不管;加强对危化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承诺制。

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着力点,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规范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形成“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整体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工作闭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纠错监督功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突破,构建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助力形成“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治理新格局。多层次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县域、园区、站区行政执法集成改革,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实现越到基层越综合。强化市县政府统筹管理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推行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查一次”组团执法,规范涉企等行政检查和处罚。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以数字赋能为支撑,构建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数字化是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实现方式。要重点围绕跨部门多业务协同流程再造,迭代升级数字化执法平台集成应用,优化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和处罚办案系统,大力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掌上端亮证(电子执法证)执法。打造行政执法在线运行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建设网上证据中心,统一归集分析各类行政执法数据信息,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互认。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实现网上执法效能评价和执法问题督查督办。创新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推行智慧监管,推广“非现场执法”。

以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目标,构建全要素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统筹执法编制、执法活动和执法力量,统一执法规范、执法保障和执法监督。探索行政执法编制管理改革,逐步解决执法队伍混编混岗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和招录。建立综合执法培训体系和规划,推进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出台我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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