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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01-01 15:00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沈盈商

沈盈商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需要法治保障。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大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围绕“到2022年底,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领跑全国并全面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的目标任务,浙江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重点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打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制度机制瓶颈。

  

优化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直观反映了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程度。浙江将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

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紧盯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以“一件事”视角设计应用场景、优化业务流程,打破层级界限、消融部门壁垒,加快实现从单一事项到“一件事”、从跑部门到跑政府的系统变革。

积极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消除“准入不准营”现象,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社区出具证明清单等,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延伸扩面。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深入实施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

加快“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持续完善“浙里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浙政钉”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探索推广智能审批,加快推进“全域通办”“就近可办”“跨省通办”。

  

强化制度供给

  

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高质量的法律制度供给。浙江将扎实开展高质量法律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制度引领和保障作用。

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调整公开听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纠错改正机制。

健全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积极适应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健全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衔接机制,增强立法工作前瞻性,为改革留有空间、留足空间。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建立健全制定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加强行政合同审核备案和履约风险防控。

  

建设公平市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浙江将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专项行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示、调整制度,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效能评估。到2022年底前,全省努力实现非禁即入。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争取设立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院,严格知识产权执法。

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提升监管能力

  

执法监管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关键所在。我省将扎实开展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让执法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全面推行执法监管清单管理。研究梳理并动态调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和监管事项清单,实现许可、监管、处罚的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根治“三不管”“多头管”问题。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在重点领域建立标准化的执法指引。分领域梳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禁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罚而不治,严禁不及时查处、不严肃查处,确保通过执法一次规范一片。

改进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解决涉企检查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创新智能监管模式,实现执法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自动留痕、全流程电子监管。


完善服务网络

  

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网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助力。我省将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充分响应市场主体法律需求。

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借助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经验做法,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普惠式”法律服务供给,创新“个性式”法律服务供给,探索“菜单式”“应急式”等法律服务项目,确保网格内不同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充分响应。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论坛、“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交流等活动,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深化与国(境)外法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战略合作、工作协同、中外联营等工作机制,提升对涉外投资项目法律服务水平。

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氛围。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清单制度,注重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作用,不断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加强司法保障

  

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支撑。我省将扎实开展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努力让企业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护企”系列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健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黑恶违法犯罪举报机制。依法快查快处针对企业、企业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追赃挽损。加强对当前经济金融风险和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积极稳妥推进案件侦办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加大市场主体民事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全国领先的移动诉讼服务体系,健全律师调查令制度,积极开展“分调裁审”改革。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力度。加强民事“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推进具备实质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完善“审转破”“执转破”工作机制,健全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机制。

促进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指引和典型案例指导。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发挥行政检察作用,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作用,健全裁执分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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