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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
2021-10-15 10:00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浙江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维护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贡献,又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民族工作;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移民和流动人员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守望相助、和衷共济的共同体意识,全面开展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持续擦亮我省民族工作“金名片”,推动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构建了党建引领民族工作发展的新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符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社会支持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省委对地方统战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项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党建工作成效不断转化为民族工作发展实效。二是开创了民族乡村振兴的新局面。率先开展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持续拓宽民族乡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融入“千万工程”,全面开展民族村“消薄”提升工程和“双百村结对行动”,每个民族乡(镇)每年落实省财政增量转移支付200万元,明确18个经济发达县(市、区)和28个省直单位结对帮扶18个民族乡(镇),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格局日益完善。2020年,全省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5万元,是全国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2倍;全省382个民族村全面实现“消薄”,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120个自治县中位列第四。三是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面貌。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目标,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打造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品牌,率先在全国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七进”工作模式,创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培育单位127个。四是打响了民族事务管理服务的新品牌。大力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实践创新,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基层“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建设,出台全国首个城市民族工作省级规范标准,全省共建立规范化“四微”载体800多个。加强流入流出“两地”对接协作,与新疆、甘肃、宁夏、云南等少数民族人口流出集中地区建立了对接协作机制。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体系建设,宁波市、义乌市、绍兴市柯桥区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五是探索了我省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新模式。强化经济帮扶、异地就业帮扶、教育帮扶, 2020年我省对口的贫困地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8月27日至28日,党中央高规格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百年历程大格局大视野出发,全面回顾了我们党民族工作的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系统阐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把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核心要义,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的基本要求,不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必须结合浙江实际,准确把握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重大使命,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扎实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全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推进我省民族工作系统性重塑、创新性变革,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坚决防范民族工作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确保我省民族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围绕率先打造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率先打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区、率先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率先打造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示范区的工作目标,抓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红色根脉”是党百年奋斗在浙江最鲜明的底色,也是激励我省各民族人心归聚、团结奋进的独特精神资源,必须大力传承弘扬,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浙江落地见效。一方面,要深入挖掘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在加强民族工作领域留下的宝贵财富。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民族团结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尤其是对习近平同志2002年、2005年两次亲赴景宁调研指导时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研究、深刻领悟、切实贯彻。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浙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悠久、深厚、光荣的历史。传承以红船精神为核心的浙江红色精神谱系,挖掘整理畲乡红色文化、畲族忠勇精神等各民族优秀文化,推动全省各族人民进一步明晰共同的历史记忆、精神文化、责任使命和前途命运,有效提升共建共享、共担风雨、命运与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推进民族县乡绿色发展均衡发展。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人也不能少,一个民族也不能掉队,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县乡发展,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共享发展成果。一要深入实施民族县乡山海协作升级版。强化区域协调,缩小城乡差距,支持景宁深化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18个民族乡镇全面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深化“两进两回”,大力实施民族共富惠民工程,打造高质量“飞地”,推广“飞地抱团”模式,推动政策、资源、科技、人才向民族县乡更多集聚,更广泛动员各方资源力量支持民族县乡发展。二要不断打开民族县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坚决守牢生态保护底线,做强特色旅游品牌,推进畲家乐等民宿经济发展,支持民族县乡加快推动竹木加工、木制玩具等山区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推动畲族长桌宴进入“百县千碗”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为民族县乡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三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优质化,加强和改善民族乡村的民生事业,加快补齐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短板,不断提升民族县乡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稳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扩中提低改革。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率先形成橄榄型社会,少数民族群众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举措,采取超常规的办法。一要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强化数字化支撑,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集成改革,加强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畅通转移就业渠道。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减税降负和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县乡能人创业和普通农民合作创业机制。二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把民族县乡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保障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集成改革体系,确保“十四五”期间“应保尽保”,并推动从广覆盖到高质量提升,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深化新时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精准识别机制和长效帮扶机制,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等数字化场景向民族县乡延伸。三要探索创新“三次分配”机制。积极探索三次分配在民族县乡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公益慈善在提升公益情怀、润滑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独特功能,进一步完善民族县乡慈善法制规范体系建设和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建设,激励更多社会成员参与三次分配、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增收。

持续深化民族工作领域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改革先行是我省的特色优势,必须加大力度、抓紧抓实,不断放大数字化改革在民族工作中牵一发动全身的撬动和裂变效应。一要构建民族领域数字化改革整体框架。做好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结合的文章,通过景宁、柯桥、义乌先行试点和桐庐莪山重点培育,力争尽快建成一批管用、实用、可复制推广的特色应用成果。二要建设一批民族领域多跨场景。围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按照“大场景、小切口”,谋划开发“浙里石榴红”“浙里畲乡共富”应用,牵引带动民族县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三要推进民族县乡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系统性解决思想认识、场景落地、建设运营模式等问题,推动民族县乡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让共同富裕惠及每位少数民族群众。

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服务。浙江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大流动、大融居的省份,精准做好旅浙、在浙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工作十分重要,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和完善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具体管理服务中。一要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体系建设。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持续优化城市民族工作,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富得起、融得好”。二要大力推行社区民族工作标准化建设。坚持把城市民族工作着力点放在社区,推进社区邻里各民族文化交融共享,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数字化协同发展,开展“石榴红”品牌建设工程,从生活环境、工作岗位、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搭建载体平台,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阵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

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必须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打造强大的精神纽带,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一要强化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实施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开展民族文化专题研究、访谈辑录、历史文献整理,利用民族县乡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民族风情,开展三月三等民族节日同庆,打造民族特色文化风情带。二要推动民族文化与浙江人文精神的深度融合。以中华文化为根基、以各民族传统文化为枝干,结合传承和弘扬梳理越文化、丝瓷茶文化、运河文化、南孔文化、和合文化、阳明心学、诗路文化、潮文化等浙江文化标识,建成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三要持续擦亮“浙里一家亲”民族文化品牌。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推动民族文化进农村文化礼堂,拓展中国(浙江)民族服饰设计展演等文化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做大做强特色民族民俗文化产业,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民族文艺精品。

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多出成果、出亮点、出模式。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依然面临许多制约,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必须继续以“排头兵”的姿态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携手迈向共同富裕。一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放到全国民族团结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加强省委、省政府对对口支援工作的统一管理与指导,健全指标、执行、保障、评估四大体系,与受援地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各方会商,确保浙江对口支援工作高站位、高标杆、高质量推进。二要打造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金名片”。建立新的对口支援工作载体,打造产业协作、当地数字化转型、消费协作、文化交流、援派铁军等工作品牌,加快对口工作向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三要更好地凝聚人心、促进团结。不断完善“组团式”教育、“组团式”医疗等对口支援机制,扎实推进并深化“启明行动”,通过对口支援的具体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真正传递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心中。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是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根本点。我们要牢记“国之大者”,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新时代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要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围绕工作主线推动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优化和职责调整,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建立健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的民族工作规划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工作政策体系,做好民族领域扶贫工作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乡村振兴转向的衔接,逐步形成有关力量资源向民族县乡和民族工作汇聚的有效机制。突出政治标准,积极探索更为灵活、更为科学合理的民族县乡干部政策,选好配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族县乡干部,特别是要加强民族县乡基层干部力量,加强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培养,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为目标,构建科学规范的民族工作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制定科学合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监督检查各项任务要求的执行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


(摘自袁家军同志2021年9月14日在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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