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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就追逃“天罗地网”

2021-06-17 11:38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颜新文 戴睿云 哲天行

颜新文    戴睿云     哲天行

 

日前,浙江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从2017年1月至2020年底,浙江追回外逃人员823名,追赃挽损约34亿元。

近年来,浙江省委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清廉浙江建设工作部署,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坚持依法推进工作,多措并举筑牢防逃堤坝,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防逃篱笆越扎越紧,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下降,全省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外逃“零增长”。

 

协同发力

 

从中越红河公路大桥一侧桥头走到中心点,不过短短150米,也许是胡亦品走过最“漫长”的一段路。2020年4月28日晚上10时许,越南警方将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外逃的“红通人员”胡亦品移交中国警方。

2019年初至2020年3月,在任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高新区支行零售客户经理团队主管期间,胡亦品通过使用他人名义、伪造相关房产等证明材料向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贷款,并利用职务便利给予审核放款,截留自用。

胡亦品案件是中央追逃办“天网2020”第一起重点督办案件,涉案金额达2.59亿元。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浙江省和温州市两级追逃办加大督办、协调力度,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经侦、刑侦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推进追逃等工作。2020年4月27日,中越两国公安机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密切合作,成功在岘港将胡亦品抓获,并通过陆路口岸将嫌犯遣送回国。

“红通人员”胡亦品的归案,是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追赃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战果。

自“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发布后,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就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把发散的职能、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反腐败斗争形成国内“打虎”“拍蝇”、境外“天网”“猎狐”的整体合力,有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

2017年8月,浙江省监委单独设立追逃追赃室,全省各市纪委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全部设立了追逃防逃机构,实现市级追逃防逃工作机构全覆盖。

浙江还多次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实行专人专班、一案一档、因案施策。同时,推进重点案件挂图作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集中会商,合力攻坚。

 

一追到底

 

2019年,当“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再次踏上家乡土地,距她当年仓皇出逃已近6年。其间,中央和省、市追逃办从未放弃追捕。

莫佩芬出逃以后,省追逃办积极协调杭州市追逃办等部门,对其女儿和重要关系人等依法采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并定期约谈;对涉案资产采取严格的冻结措施,防止涉案资产转移。其家人和重要关系人配合开展劝返工作,敦促莫佩芬早日投案。

扎实工作下,转机悄然出现。2019年初,杭州市追逃办接到莫佩芬家人电话,表示一位“中间人”提到莫佩芬希望直接与亲人取得联系。2019年元宵节后一周,莫佩芬终于打消顾虑,主动表达了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意愿。

海外不是法外,腐败没有“避罪天堂”,追逃人员坚守使命——“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外逃生活太凄凉,实际一点都不自由。”2018年11月30日上午,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休息室里,被引渡回国的新昌县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坦言。外逃期间,他曾辗转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古巴、哥伦比亚、保加利亚等国家。将姚锦旗引渡回国,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2005年12月19日,因为涉嫌受贿,姚锦旗仓皇出逃。其畏罪潜逃的第二天,浙江省检察机关即以受贿罪对姚锦旗进行立案。2018年,在国际刑警组织的支持下,国家监委和保加利亚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合作,浙江、绍兴两级监委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合成作战,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三赴保加利亚开展引渡对接。绍兴市追逃办还专门派遣办案人员对姚锦旗进行领事探视。在政策的感召下,姚锦旗写下了书面承诺,自愿归案回国。

近年来,浙江省监委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依法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多种途径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天网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已追回外逃10年以上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名。

 

扎紧“篱笆”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不扎紧防逃的制度“篱笆”,追逃追赃就会防不胜防,也打不了胜仗。

2017年7月2日上午8时15分,提醒登机的广播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响起。紧攥机票的青田县人防办原常务副主任郭永军脑袋一片空白,一个声音回响在耳畔——“您已被限制出境”。

郭永军试图外逃事件发生后,依托防逃“条件反射”机制,经丽水市追逃办向省追逃办、市委报告,省、市追逃办立即启动追逃防逃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迅速行动,当天晚上8时许,郭永军在杭州某高速公路出口被抓获。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形成有效的防逃“条件反射”机制,浙江还陆续出台出国审批、证照集中管理、初核问题线索同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一系列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对8类重点对象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同时,严格规范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将监督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

自2018年监察法出台后,浙江按照落实《监察法》的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努力做到防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杭州、温州、嘉兴等地将村(社区)两委干部证件纳入统一管理,扎紧新增监察对象的防逃篱笆。

此外,浙江还注意对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大额可疑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阻止出境等应对措施。

全力追逃防逃的同时,社会和公众关切的追赃也没有落下。杨秀珠、姚锦旗、莫佩芬案……绝大部分职务犯罪外逃案件在人员追回后,均实现了“人赃俱获”。

这背后,是机制的不断完善。省监委协同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强化大额可疑交易监测、反洗钱调查和赃款流向梳理,建立健全涉案赃款查找、冻结相关协作机制,运用查封冻结、引导退赃以及对外司法执法合作等多种方式追缴赃款,努力实现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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