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治
以法治守护 “浙”片海

2022-12-20 14:33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宁海垣

宁海垣

  

海事审判是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作为浙江省唯一的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管辖全省所属港口、岛屿、沿海水域和通海内河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用公正的海事审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守护海洋生态环境。据悉,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稳居全国海事法院榜首,成为国内重要的国际海事纠纷化解法院。


基层海事巡回审判

 

司法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坚持“大海事”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海事司法服务网络,持续推进海事司法创新,努力用优质高效的海事审判护航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先行区建设。

依托浙江沿海临港经济产业带南北布局、全域联动的发展大势,先后在温州、舟山、台州、杭州设立派出法庭,形成海事审判“一体四翼”格局。与此同时,在基层渔区设立14个海事巡回审判站点,在全省沿海各地和海事仲裁、贸促会等单位设立28家“海上共享法庭”,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海岛渔区社会治理最末端。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试点管辖海事刑事案件的首个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领先全国探索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顺利推动海事审判职能从海事海商领域拓展至海事刑事、行政、破产等领域,受案类型从最初的25种拓展到如今涵盖所有海事受案范围,有力促进了涉海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海事司法制度的完善。

紧跟数字化改革转型步伐,宁波海事法院还积极推进数字海院建设,上线全国首个船舶司法扣押在线办理平台,建立“船舶司法查控”应用平台,构建全省商船、渔船、内河船信息查询、查封、解封在线协作机制,大幅提升了船舶“查扣管拍”办案效率。

此外,该院大力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审判部门15项辅助事务实现专人集中办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降至34.88天,同期结案率升至105.3%。

一项项海事司法创新模式落地,让法官办精品案件如虎添翼。在宁波海事法院建成的全国首个海事司法案例库中,共收录了12万余篇裁判文书,其中精品案例2216篇。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晓鸣说:“越来越多与我国没有管辖连接点的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我院管辖,这充分体现了浙江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

 

“因疫情未能及时交付货物,托运人和货代公司如何应对?”“货物在国外目的港无人提货,货代公司该怎么办?”今年上半年,宁波海事法院“海上共享法庭”走进鄞州区白鹤街道,通过现场及线上视频连线,就航运物流企业经营涉及的共性法律问题、风险防范等提供咨询和解答。

随着宁波舟山港、义甬舟大通道、浙江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快速发展,各类海事海商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宁波海事法院以持续优化的审判资源配置和不断强化的精品审判意识,全力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7年4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同年12月,宁波海事法院专门设立自贸试验区海事法庭,统筹管辖舟山发生的各类自贸试验区矛盾纠纷,并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形成“诉前扣船+诉前调解”涉外纠纷解决机制。到目前,已依法审结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300余件,为自贸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宁波舟山港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宁波海事法院在快审快结涉港口作业、码头建设、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等各类临港产业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强对跨境物流服务一体化、智能化港口建设和运行、自由贸易港航运业务开放、国际船舶登记、沿海捎带等新类型案件的提前研判,为机制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提供精准司法保障。

国际航运在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疫情期间,为引导航运市场规范有序、保障海运贸易健康发展,宁波海事法院灵活运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船舶活扣等司法措施帮助航运企业度危解困,并积极引导航运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抵御市场风险和经营危机的能力。

此外,宁波海事法院还全力护航渔业经济发展。针对涉船企、船员和船舶纠纷群体性诉讼的特点,完善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立、审、执通力协作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保障机制,用便民利民的司法措施维护渔民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经济发展经营。


海上执法

 

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

 

几年前,两艘外国船舶在嘉兴港陈山锚地水域发生碰撞造成石油泄漏,给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损害,被起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该院依法判决由外轮公司赔偿海洋污染损失4600余万元,其中近90%的赔偿费用于修复海洋生态。

切实守护“浙片海”的清澈蔚蓝,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助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环境行为。今年11月22日,一起涉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宁波海事法院当庭宣判,被告因非法捕捞破坏海洋生物栖息地,被判令承担生态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同时,该案首次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采用“基数×倍数”的计算方式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在让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得到充分救济的同时,发挥惩罚、震慑、预防等多重功能。

依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安、检察、法院之间在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从非法捕捞、收购、运输、出售贩卖每一个环节,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从源头上遏制危害海洋生物的违法犯罪。

凝聚海洋生态保护合力。牵头与杭州、宁波、温州等7家沿海中级人民法院签署《“1+7”浙江法院保护浙江碧海宣言》,通过平台共建、纠纷共调、生态共护,进一步细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南京、上海、厦门海事法院签署《共同保护东海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框架协议》,协同防治陆源污染入江入海和防止海岸线不合理开发利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