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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司法辅助“证”能量

2022-04-30 17:17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王建斌

王建斌

 

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在证明、沟通、服务、监督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是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推进诉源治理、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辅助力量。

自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浙江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以来,浙江积极探索建立以“辅助外包、公证嵌入、法院监督”为特点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机制,为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了高效法律服务。如今,公证已成为浙江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承接力量。


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参与终本案件管理

 

诉前调解

促进诉讼分流

 

2021年1月,温州市民陈某因抚养权变更纠纷到法院请求判决。按照法院诉前调解要求,该案需在一定时间内由法官调解或审理结案,但由于人手不够,预计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比较久。于是,法院将此案移交给公证机构主持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公证司法辅助人员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和第三方中立角色定位,从原告和被告双方纠纷矛盾点出发,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调解成功后,经法院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现场立案、现场结案,抚养权变更现场生效。

为实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浙江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打造公证辅助和人民法院常态化诉调对接分流机制,健全集诉前化解、联合调解、指导调解等一体化诉前治理体系,实现大量常见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批量分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对于公证调解成功的案件,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或由公证机构办理赋强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而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证机构将出具包含相关法律事实和争议焦点的公证法律意见书交由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解。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公证机构开展诉前(含审判阶段)调解案件2.5万件,调解成功结案2.1万件,调解成功率84%。

公证参与调解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以民间债务纠纷为例,采取诉讼解决需要3—6个月的时间,当事人往往还需承担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费、诉讼费等。而公证参与调解,能让部分民间债务纠纷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既节省了诉讼费用,又节约了时间成本。

 

取证查证

提升审判效能

 

长兴法院去年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朋友圈盗图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该案中,长兴县某儿童摄影店未经允许在微信广告宣传页使用了许某的原创摄影作品。为维护合法权益,许某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归功于公证处的证据保全,该案的判决十分顺利。

近年来,浙江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取证查证、保全证据等专业法律服务优势,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和情况核实,在助力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快审快判的同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维权成本。

“真是太方便了!以前我们为维权搜集证据要花费许多人力物力,现在却可以实现远程实时传送,省去了不少麻烦,商标侵权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日前,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务部经理叶惠民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得益于德清县公证处联合城市大脑搭建的集“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维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于一体的区块链综合应用专区“清云存证”。在“清云存证”平台,可以通过手机远程取证,并将电子数据固定为电子证据,存证数据可同步上传至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电子证据平台保存。

为高效服务公证查证取证,浙江全力打通数据壁垒,做到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齐发力,实现了全省公证行业对婚姻登记、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学历学位等57个关键信息的共享、核查、收集,并通过政务数据信息系统对当事人诉讼所需证明信息进行实时查询核实,最大限度缩短取证周期,为法院快速裁判创造了条件。截至今年3月,全省公证辅助参与查证取证16.8万件,参与证据保全1.7万件。

 

辅助执行

助力破解执行难

 

2021年3月,温州市中信公证处接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协助法院强制腾退温州某酒店。据了解,该酒店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场地作为酒店经营用房,但在合同到期后不仅未支付所拖欠的房租,还迟迟不腾退用房。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获胜后,酒店依然不履行腾退义务,于是法院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

“以往在强制腾退执行过程中,法院往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旦被执行人员质疑财产遗失或损坏,法院往往陷入难以自证清白的尴尬境地。”该院一位执行人员说,现在,公证全程参与、全程留痕,让强制腾退过程更清晰,避免了强制腾退过程中产生物品安全争议。

困扰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题,在公证参与助力下得到明显改善。浙江公证机构通过参与执行核对案件信息、分案、执行查控、财产清点、财产保全、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等辅助工作,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减少了涉执纠纷的产生。

丽水市莲都公证处、诸暨市公证处还在全国首创公证辅助终本管理模式,由公证机构代为进行执行程序中的受理、网上查控、线下核查等各个环节的调查,并出具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书作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参考。

这不仅提高了申请人对“执行不能”的接受度,也减轻了法院一线执行人员的工作压力,推动执行案件结案率大幅提升。据统计,公证参与协助终本管理后执行案件从受理到查控提速300%以上,执行期限内执结率上升到95%。

针对因执行款受领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给付执行款的情况,浙江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一同探索创新执行款提存公证,由人民法院将因执行款项领受人原因而无法给付的执行款转入公证机构的提存账户,受领人可凭相关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执行款。这一创新方式不仅解决了法院执行款给付问题,提高了执结率,还保障了执行款领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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