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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住关键重点 持续加力攻坚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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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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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5:45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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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强调要“让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同等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要“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我们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更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优质共享。 充分肯定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取得的成效,同时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重大政治使命,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求浙江“健全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23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舟山市启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同年12月,试点扩展至淳安县、龙游县、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列入全省“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从试点探索向全省推广。三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改革成效逐步凸显、标志性成果持续涌现,老百姓的“体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思想认识越来越统一。各地各部门紧扣“基本公共服务”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准确把握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特征,按照“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享更优的服务”实践导向,有序推进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形成一套完整成熟、行之有效的理念、思路、打法。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关于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组织保障、例会推进、需求分析、经验推广等工作机制,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实施“改革任务、经验做法、民生需求”三张清单,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推进有力的工作体系。 改革路径更加清晰。坚持“案例就是路径”,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试点先行打通堵点、跑通路径、形成经验,“一市三县”探索形成两批39项试点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 标志性成果持续涌现。坚持以制度建设固化改革成效,及时将试点经验转化为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制度机制,形成了一批“改革原创、群众叫好、制度成熟、全国可学”的标志性成果。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准确把握下阶段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导向 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已经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进入了系统集成、跃升突破的关键阶段。做好下一步工作,总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紧扣“基本公共服务”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领域,聚焦“一老一小一弱”等重点群体,聚焦县域基层和基础薄弱地区,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高标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努力做到“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享更优的服务”,持续增强群众“体感”和满意度,为推动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夯实民生基础。 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匹配的覆盖全民、均衡普惠、优质可及、高效可持续的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总体实现,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处于合理区间,公共服务供给质效保持全国前列。 立足新起点,对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理解要更深一层、更进一步。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推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的牵引性工程,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性抓手,是投资于人的基础性工程,事关共同富裕的成色,必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工作理念要再转变。当前学校和医院等大的民生设施建设布局已经比较完善,必须推动公共服务设施从“增量配置”向“存量盘活”转变。改革质效要再提升。要进一步发挥好试点探路作用,巩固好、提升好行之有效的打法、路径和制度,有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一体化走向均等化。 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4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两个关键词。准确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特征,加快推进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标准要求始终与工作实际、群众需求高度契合,努力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更加注重做好“整合、优化、提升”的文章。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资源整合、政策整合、体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布局、供给方式,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资源利用效能和普惠可及水平,更好实现“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享更优的服务”。 更加注重突出群众“体感”和满意度。始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注意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从小处着眼,从点点滴滴入手,用心用情用力织牢、织密、织细民生保障网,让老百姓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更加注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用劲、久久为功。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设定保障范围和标准,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干,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扭住关键重点,持续加力攻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要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滚动攻坚,持续打造标志性成果、不断擦亮标志性成果,确保每一项标志性成果“绝对过硬”,确保群众“体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在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上取得新突破。健全与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相协调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持续缩小教育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让每个孩子享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强化托育教育规划、资源、师资、管理、教养、卫生保健“六个一体化”,分类推进幼儿园适托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加强专业托育教育队伍建设,让群众既“有得托、托得起”、更“托得安全、托得放心”。积极探索构建贯通儿童生长全过程的数字健康档案,更全面更高质跟踪服务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稳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持续分类做好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加强进城学生“吃住行学”保障,真正让小规模学校学生“撤得下、留得住、学得好”。 持续深化师资统筹调配机制改革。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管县用”,加强流动教师分层分类培训,推动师资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流动共享、余缺调剂,促进师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 实施好“午休躺睡”、校园餐等“学生身心健康”工程。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和守护机制,扎实做好中小学生“午休躺睡”、校园餐等工作,强化学生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挫折教育,更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普惠可及上取得新突破。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努力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依托,推进编制、招聘、使用、保障、医保“五个一体化”,实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县级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推动“固定+流动”巡回诊疗服务扩面提质。健全长效常态服务机制,拓展“巡诊+健康管理”“巡诊+康复护理”等延伸服务,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基层诊疗服务行动,不断提升基层常见病筛查能力,推动巡回诊疗服务从“有”向“优”提升。 加强孤独症儿童等重点人群医疗健康服务。大力实施阳光儿童健康守护行动,加快建立儿童孤独症“乡镇初筛—县级复筛—省市诊断—机构康复”的全程服务网络,推动0—6岁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服务和家庭指导全覆盖,健全孤独症群体全程融入社会服务体系,给“星星的孩子”点亮希望之灯。 在打造暖心安心养老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优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普惠养老与精准照料能力,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造更好条件。 加快推进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康养护助”融合改革。聚焦“融合”二字,推动民政、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各领域政策、机制、服务有机融合,深化失能人员“多评合一”改革,探索推进医疗、养老、长护服务融合机制,加强长护险与住院医保、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衔接贯通,有序推进“医办养”“养设医”,妥善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医疗、照护等方面急难愁盼。 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大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深化养老服务“爱心卡”扩容提质改革,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助医、助行等服务,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幸福养老。分类推进养老机构发展,深化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改革。 在健全共富型大社保体系上取得新突破。扎实有序做好相关工作,逐步缩小地区、城乡、群体间的待遇差别。 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资源、用足政策,健全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加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深化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做实全省基金共济、统一调剂机制,探索打通职工与居民医保基金共济通道,逐步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医保待遇差距。 加快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域统筹。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智能识别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区域间保障标准差距,织密扎牢兜底保障网。 在加强宜居安居住房保障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打破户籍限制、拓宽保障范围、优化住房供给,保障好新市民、青年人和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住房需求。 推动“好房子”建设全域覆盖。按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标准,加快推进“好房子”试点项目建设,加力推进老旧住宅改造焕新,千方百计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 因地制宜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小区物业服务与街区公共服务深度融合,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 推动住房保障扩面提质。聚焦重点群体住房保障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积极探索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通使用途径,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摘自王浩同志2026年9月18日在全省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