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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浙江建设“金名片”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
2021-05-03 15:58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2006年4月25日至26日,习近平同志主持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擘画了法治浙江建设的宏伟蓝图。经过15年的接续奋斗,法治浙江建设不仅在浙江生根开花结果,而且也成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域实践的鲜活教材。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并赋予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一周年,我们要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现代化是一场伟大革命,法治建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系统研究在新发展阶段一体协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努力取得法治领域更多重大标志性成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保驾护航、增光添彩。


15年来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了法治浙江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法治浙江、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浙江、怎样建设法治浙江等重大问题。15年来,历届省委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探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的方法路径,构建完善了法治浙江建设“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述职述法、法治督察等制度,不断形成党委全面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注重立法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构建“1+X”立法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紧扣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60件、修改212件次,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19件,制定政府规章134件。其中,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20多部地方立法是全国首创。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创新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全省91.4%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80.5%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全面构建涵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行政程序体系,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两下降一上升”目标。在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我省取得了3个示范市县和2个示范项目的良好成绩。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全省统一把20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执法,率先开展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创新“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综合查一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等执法方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持证率达90%,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全省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0.21%,在全国率先实现诉讼案件负增长的目标。创新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打造“移动微法院”“浙江检察APP”掌上司法新名片,政法一体化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全覆盖,引领数字司法新潮流。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治理模式,探索形成“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治理模式,探索推广“四治”融合、余村经验、村民说事等做法,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来信来访和非正常访数量多年持续下降,90%以上县(市、区)基本实现无信访积案目标,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逐年上升到92.25分。

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探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努力使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法治风尚更加浓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实现全覆盖。创新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家、各类法治文化阵地4800余个,创新推出“531X”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形成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

15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第一,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浙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直接最重要的行动,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第二,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体现到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第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第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综合竞争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五,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必须以“法治为民”回应“群众之盼”,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有序,使法治建设的成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第六,打造法治“金名片”是展示“重要窗口”担当和形象的重要任务,必须找准工作落实抓手、搭建工作推进平台,深化数字赋能、改革赋能,放大特色、放大优势,形成滚雪球效应。

 

奋力开启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新征程

 

经过15年的不懈努力,法治浙江建设站在了新起点,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十四五”时期法治浙江建设承担着5个使命:一是从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生动实践看,法治浙江建设承担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使命。二是从打造“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看,法治浙江建设承担着彰显“中国之治”的时代使命。三是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看,法治浙江建设承担着发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的职责使命。四是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看,法治浙江建设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需要的重要使命。五是从数字化改革要求看,法治浙江建设承担着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转变的历史使命。

法治浙江建设的目标是:到2025年法治在省域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凸显,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浙江;到2035年,跟基本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同步,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新发展阶段,法治浙江建设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一体协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整体推进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法治化,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浙江,着力打造法治浙江建设“金名片”。具体抓好10个方面工作:

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浙江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学懂弄通做实。一要深学笃行入脑入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实轮训培训,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联动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以大党建引领大治理、以大治理实现大平安。三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建立重大法治事项报告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

出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法规。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必须更加聚焦浙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小切口”立法,提升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一要加强前瞻性法律制度研究,科学编制和实施立法计划,完善立法起草机制,实行专班化运作,确保立法选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疑难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二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保障社会安全。三要针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加快立法进度,突出关键性条款、突出浙江特征,需要几条就定几条,既加强行业监管、又促进行业发展。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系统。数字法治是数字化改革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是理顺法治浙江建设和平安浙江建设内在逻辑、协同关系的主抓手、总载体。一要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深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着力建设“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大数据检察监督系统、法院智能办案平台,提升推广“凤凰金融智审2.0”应用场景等做法。二要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集成应用,优化提升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功能,推动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功能闭环。三要构建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体系,健全政治安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防控、行业监管和网络安全“五大体系”,打造现代化、数智化、高效化、精准化的风险防控体系。

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是我省建设法治政府的标志性工程,必须抓实抓好,当好探路者。一要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立“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政府监管体系。二要统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三要规范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围绕“放管服”,深化法治化、数字化改革,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一要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系统集成各部门碎片化服务,推进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聚焦企业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加快实现从单一事项到“一件事”、从跑部门到跑政府的系统变革。二要深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以“浙政钉”“浙里办”为基础平台,集成整合政府各部门各层级应用程序,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三要加强场景应用开发,掌握和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通过核心业务梳理厘清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路径,开发上线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数字自贸区、生态价值GEP转换等重要场景,编制全省数字政府应用场景目录管理清单,建立有效机制。

探索执法司法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路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司法领域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契机和有力举措。一要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紧从实抓好情况大起底、线索大清查、顽症大整治、问题大整改,确保方向不偏、蹄疾步稳。二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用好“五张清单”,着力解决政法队伍政治不坚定、司法不廉洁、执法不公正、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三要形成确保法治工作队伍肌体健康的长效机制,针对问题多发高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健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部交流轮岗机制等,织密扎紧制度笼子。

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地方实践。一要以“整体”思维整合基层党政机关各项职能,运用矩阵式管理方式,突破地方和部门“各自为政”局面,推动县乡基层权责重配、组织重组、流程再造,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住”和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二要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治理模式,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发挥全科网格的底座作用,形成纵横贯通、闭环管控、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的架构体系。三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织密调解网络,完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模式。“四治融合”是我省乡村治理的创举。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特别要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二要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全面规范征地拆迁拆违、环境治理等重大执法行为。三要以“智治”手段优化基层治理形态和方式,推动数字化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拓展基层治理应用场景,打造政务网、互联网、物联网、便民服务终端相融合的全要素基层治理服务系统。

建设互联网依法治理首善之区。浙江是互联网大省,更要成为互联网强省,必须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使网络更清朗、更安靖。一要完善网络法规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涉网立法立规工作,推动现有法规规章制度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尤其是要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跟踪研究和规范管理。二要加大涉网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创新完善涉网新型犯罪防范打击机制,严厉打击提供信息支持、技术支撑、转账洗钱、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

创新法治风险闭环管控机制。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添彩而不添乱,其中防范法治风险尤为重要。要确保政治安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守牢政治安全防线。要完善法律风险系统防范机制,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依法引导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要创新完善法治浙江与平安浙江协同建设体制机制,依托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系统性重塑,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有效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办法,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形成工作联动、法治联建、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持续纵深推进。


(摘自袁家军同志2021年4月25日在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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