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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奋力先行中交出财政高分报表

2022-10-15 10:16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尹学群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尹学群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守好“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积极打造“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在奋进“两个先行”的新征程中交出财政高分报表。

  

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

  

新发展理念是做好财政工作的金钥匙。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将财政资源配置、政策供给、预算安排向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用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围绕创新发展,坚持首位战略首位保障,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从2012年的165.98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578.60亿元,年均增长14.9%,有力助推“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完善人才经费支持机制,推进实施“鲲鹏行动”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围绕协调发展,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实施分类分档激励奖补等政策,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2021年市县财政支出占全省比重达94.1%,全省发达及较发达县与加快发展县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基本相当,我省因此成为全国区域发展最均衡的省份之一。

围绕绿色发展,创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试点,助推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验收的省份。

围绕开放发展,构建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全省域全方位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外贸、外资、外经等外经贸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走出去、引进来”,巩固浙江外向型经济大省的地位。

围绕共享发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事业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在新征程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聚焦“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和“八个高地”具体目标,健全支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支撑。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时适度微调预调,注重增强政策效能和精准性,集成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保持合理支出强度,实现财政政策跨周期设计和逆周期调节相统一,在积极应对疫情冲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和社保降费等各项减税降费,2016—2021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542亿元,2022年预计进一步退税减税降费约2318亿元,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用足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2015年以来,累计新增专项债券9037亿元,支持重大项目4500多个,稳定了经济基本盘。创新建立“一池一码三减三清单”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财政直达资金落实到位,为基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2012年的2.3倍、2.4倍、2.6倍,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在新征程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把握好调控的时度效,在稳定宏观经济中扛起“勇挑大梁”的财政担当。

 

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保障改善民生是公共财政的根本职责。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两条腿走路,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可持续的民生保障机制,全省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连续18年保持在2/3以上,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大增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研究构建共富型财税政策体系框架,打造了“钱随人走”等一批标志性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确保人民群众不因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十年年均增长9.8%,实现了“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投入长效机制,十年年均增长11.5%,着力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等方面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完善财政文化投入机制,十年年均增长10.0%,有力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在新征程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突出“共建共享”,构建更加完备的共富型财税政策体系,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税体制,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深入推进。

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建成“财政大脑”,打造“收支运行智管”“政府采购智管”“专项债全周期智管”“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等一批实用管用的重大应用,实现了财政核心业务数字化,以数据驱动财政变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预算支出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逐步建立具有“四梁八柱”作用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分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系统重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零基预算管理新模式。坚持“开前门”和“堵后门”并举,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稳步缓释。加强“三保”、社保、乡镇财政等的风险防控,守牢财政安全底线。

在新征程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突出“变革重塑”,以数字化改革引领财政系统性变革,加快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税体制,构建更加高效的整体智治财政治理体系,为全国提供更多浙江经验、浙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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