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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企业“破立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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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静 陈露佳 从濒临清盘到恢复经营,从停工停业到全面复产,从一拍了之到整体盘活……破产审判兼具出清经营主体、拯救困境企业的双重功能,不仅关乎个别企业生死,更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宁波法院以司法之力“治病救人”,努力让有价值的企业重焕生机。2024年以来,共审结破产案件1377件,通过重整与预重整,成功挽救企业72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近700亿元,释放土地1万余亩。 象山县老牌建筑企业中达公司重整交接会议现场 府院联动破困局 挽救困境企业,是一道复杂的社会难题。宁波法院通过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各方合力,让这道难题逐渐破局。 “宁波好,阿拉就好,阿拉老酒!”这句响彻街巷的广告语,差点成为绝唱。2021年,这家浙江老字号黄酒企业陷入4亿余元债务困境,生产濒临停滞。危急时刻,北仑区政府联合北仑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确立“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引入国资公司牵头重组,为企业注入发展资金。如今,这家老字号焕发新生,连续3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纳税超千万元。 协同攻坚的力量,不仅让企业“涅槃重生”,也让百姓“安居有望”。余姚市云湖尚府小区因开发商股东矛盾激化、资金链断裂而停建。余姚法院受理案件后,联合破产管理人搭建“府院银企”协作平台,采用“共益债+代建”续建式重整模式,引入共益债解决资金难题,并公开遴选品牌房企作为代建单位,优先保障房屋续建交付,再以销售回款盘活全局。去年农历小年,400余户购房家庭终于接过新居钥匙。“非常激动,非常开心,非常满意!”业主杨先生拿着交房通知书,脸上满是喜悦。 不止于个案化解,宁波法院还将实践提炼为制度,让共性问题有章可循。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对简易注销、变更登记等事项加以规范,全面覆盖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涉税便利、管理人服务标准等关键环节。 在此框架下,北仑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方案,助力破产企业“轻装上阵”;余姚法院与辖区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信息共享、风险共防、措施共商”常态化联动机制,创新“容缺办理”“证缴分离”等举措,为困境企业重生扫清障碍。 因企施策开良方 “办理破产,贵在因案制宜、分类施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邬先江说。针对不同规模和行业、不同困境类型的企业,宁波法院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力求司法挽救效能最大化。 象山县老牌建筑企业中达公司一度陷入债务危机。“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行业内的稀缺资源,若因破产而灭失,十分可惜。”象山法院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指导管理人完成资质延续,并创造性提出“谁投入、谁负责、谁受益”原则,将单个项目作为独立核算主体定向清偿债务,既保障了项目运转,又稳定了职工队伍。同时,多渠道招募投资人,成功引入1.3亿元重整资金。重整仅一年,公司已参与8次项目竞标,焕发新的生机。 这样的精准救治,已形成系统化经验。在某集团公司重整案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确立“以上市公司重整为核心,集团公司协同分步推进”的思路,顺利完成17家企业重整,一揽子化解超500亿元债务,稳定近5000名员工就业;鄞州法院在某房产公司重整案中,精准识别约10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价值,灵活采用“现金+信托”清偿方案,实现多方共赢;象山法院在某家具公司破产案中,考虑到房产或土地可能产生高额税费不利于增厚偿债资金,且企业内部整体架构完整、具有继续经营的可能性,通过“清算转重整”方式引入省属国有企业投资款9419万元,促成破产企业转型升级;余姚法院则在某生物科技公司重整案中,形成“八维精准帮扶”模式,保全了企业核心技术资产。 一套成熟的精准救治体系已然成形:对建筑企业,全力维护资质价值;对小微企业,紧抓挽救“窗口期”;对涉民生企业,建立透明沟通渠道;对上市公司,依托重整卸下历史包袱;对房地产企业,分类处置、精准拆弹……宁波的破产审判,从粗放向精细化转变。 机制创新提质效 破产审判成效初显,但传统模式“成本高、周期长”的瓶颈依然突出。如何破局?宁波法院的答案是: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向机制创新要效率。 2025年10月,宁波市企业庭外重组中心成立并实体化运营。该中心秉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司法托底”原则,帮助企业在不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下实现自救,打通了企业再生的“快车道”。目前,中心已受理重组案件4件,成功办结1件。这一探索,被写入了2026年全国两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针对破产审判中的堵点难点,一系列突破性举措接连落地。海曙区某机械设备公司陷入困境,其名下工业用地自2003年起用于办学,一旦破产,千余名师生将受影响。海曙法院果断启动“预重整”程序,引入“债转股”机制化解表决僵局,重整方案获98%高票通过,从受理到批准仅用3个月,跑出了司法救治的“加速度”。 “僵尸企业”出清,是盘活发展空间的关键一役。宁波法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公益清算联动机制。镇海法院通过公益清算推动4家企业有序退出,6件终本案件实质出清,源头化解潜在纠纷30余件,不良债权化解率达100%。同时,该院还会同税务部门拓展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查询范围,实现一站集成、一网通办。奉化法院则牵头搭建“资立方”资产协同处置平台,整合区国资中心、区税务局、区住建局等多部门资源,集中解决信息共享、资产收购、涉税处置、产权过户等难题。 此外,宁波法院充分发挥精品案例示范效应,持续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组建破产专家库,邀请全国数十名知名专家学者为破产审判提供专家咨询指导,不断提升破产审判队伍专业能力。同时,构建“无感监测”智能系统,运用大数据精准识别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推动破产保护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变。 “破产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答题。”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我们将继续以破产审判为有力支点,充分发挥其拯救与出清的双重功能,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助力更多企业转型升级,助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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