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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明珠”绿生金

2020-11-23 15:34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李智斌

缙云县大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智斌


大洋镇是缙云县首个国家级生态镇,平均海拔800米,拥有千山奇峰、万亩茭田,出产多种多样的生态农产品。2019年1月,丽水成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之后,大洋镇入选为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乡镇。

生态产品如何转换成有价商品?山水资源怎样转化为生产要素?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一步步探索。

去年10月,由镇政府牵头,各村集体出资入股成立了大洋生态强村公司,职能定位为“服务大洋三农”。

生态强村公司成立后运行很顺利,注册了“大洋味道”商标,在镇上开出“大洋味道”农产品店铺,到多个电商平台销售产自大洋的土蜂蜜、笋干、番薯条、柴灰粽等特色农产品。公司还建起农产品仓贮(冷链)中心,利用保鲜冷藏技术来延长茭白等农产品的储存期限,拉长产品销售期,卖出好价钱。

把农产品卖出去就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了吗?我觉得是,但也不全是。

在一次与专家交流中,我第一次听到“生态溢价”的概念。专家认为,“生态溢价”是优良生态带来的额外效益。如装修档次一样的民宿,开在环境嘈杂的城郊接合部,房间价格是每日200元,开在景区标价是每日600元,如果选在环境优美的古村落,每晚1000多元都有人愿意下单。这差价就是好山好水好空气带来的“生态溢价”。

为此,镇里组织了一次讨论会,主题是“好生态如何卖出好价钱”。大家觉得,做好“生态溢价”的文章,能直接让生态产品增值,为大洋百姓带来更多经济收益。

经过这次讨论,“生态溢价”一词印刻在镇干部脑海中,运用到项目的谈判中。

今年5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选址大洋镇,计划投资1.7亿元建造40MW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洽谈中,我们提出,受益于优良的生态环境,安装在大洋的光伏发电板的电池衰减率要比雾霾重、酸雨多的地区低,使用寿命延长近5年,光照辐射强度大,光伏电池发电效率高,年发电量提升15%,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投资方应当提供部分溢价效益用于生态保护。

这个提法得到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的认同。他们非常支持我们关于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的探索与实践,在协议中签下了“企业购买生态产品”条款,并向大洋生态强村公司支付279.3万元采购资金。

这一成功的谈判,给我们很大的鼓舞。镇党委、政府完善机制,不断探索规范交易模式,出台《大洋镇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暂行办法》《大洋镇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资金管理办法》。今年8月,投资1.2亿元的“生态养殖商品猪循环农业基地项目”也采用这种模式,投资方向生态强村公司支付37.23万元购买生态产品。

半年间,生态强村公司获得300多万元的“生态溢价”资金,这让村民们感到意外,纷纷感慨:“没想到保护生态也有钱赚!”

对于这笔钱怎么支配使用,镇党委定下规矩:由生态强村公司统一管理,主要用于生态资源的保护与修复、生态产业化的培育与品牌经营等,并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农民保护生态的行为。

前不久,83岁的前村村民王玉秋收到一笔3000元的生态奖励资金,感谢他坚持多年在村里义务植绿。这让周边村民羡慕不已,自觉投身到生态保护中。

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纯净土壤,到底值多少钱?今年初,我们委托丽水两山学院作了一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大洋镇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为33.47亿元。

看到这份GEP核算报告,缙云农商银行主动向大洋镇伸来橄榄枝,给生态强村公司授信3000万元,并向5名农户发放首批“生态通”贷款。

好生态“生金换银”。我想,接下来要紧抓试点带来的机遇,努力将大洋的各类产品背后的生态价值挖掘出来,让农民致富,让环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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