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特别关注>2019年第十期
让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2019-06-04 09:46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袁卫 纪轩文

袁卫 纪轩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近年来,浙江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着力深化八大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利剑”和派驻监督“前哨”作用,严肃纪律要求,纠正作风顽疾,破解改革堵点,努力做到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让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政务服务

    

权力“跑”出效率

 

  曾几何时,“一直在路上”是群众到窗口办事时挂在嘴边的一句自嘲话。而今,“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权力晒在阳光下、政府服务跑出了加速度,让群众竖起了大拇指。

  从群众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改起,2017年初,浙江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重要抓手,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为重要支撑,以“聚焦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为重点领域,以“规范化标准化”为重要基础迅速行动。

  新年伊始,中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施行,将“放管服”改革中推行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商事登记相关便利制度、区域评估、标准地等7项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再次强化了推行已两年有余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目前,浙江已梳理公布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主项1411项、子项3443项,基本包括群众和企业到行政机关办理的所有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例外事项清单外,浙江省市县三级办事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

  “通过改革,削政府手中的权、去部门眼前的利、割干部身上的肉,让群众感到方便满意。”浙江省委相关负责人说。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带动干部作风、政务环境“一揽子”转变。杭州萧山区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网上政府”,制定“24小时内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标准。“无论是咨询还是投诉,只要写成帖子发上来,保证‘一窗通办’!”该市网络问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促进干部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衢州江山市启动“百名局长驻窗口”活动,要求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跑窗口,将办公室搬进大厅。

  同时,浙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督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条原则”“三张清单”要求,真正沉下去,主动跟进服务、全面升级服务、真心实意服务,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让群众收获满满、让基层迸发活力。

 

完善监督“短板”

 

  长期以来,各地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一直比较薄弱,尤其是对非党员村干部、学校和国企管理人员、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等,往往存在监督盲区。如何补齐基层监督短板,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浙江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探索监察向基层延伸。

  20188月,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一名非党员村民小组长戴春良因套取本组村民种粮补贴1.58万元被查处。这起案件的查处,得益于画溪街道监察办公室的成立。

  这之前,戴春良的举报线索早已存在,但他既不属于纪律审查范围,又不属于行政监察范围,问题难以有效处理。监察体制改革后,非党员村干部也被纳入监察对象。画溪街道监察办成立后,随即通过查阅原始补助凭证、补贴发放记录等方式快速查实。最终,戴春良被严肃查处,还被责令辞去了组长职务,并上缴其套取的资金。

  派出监察办公室,是浙江省纪委监委探索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一项举措。201875日,浙江出台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设置和人员任职工作,履行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职能。

  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浙江还注意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报告村干部违纪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和配合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等方面的“前哨”作用;深化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探索向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领域延伸监察监督工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督范围。


宁海县胡陈乡纪委检查村务公开情况

  

管住“小微”权力

  

  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公开透明、靠制度约束,让基层公权力不跑偏、不任性。于是,一场以制度为抓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公权力有序运行的探索实践,在浙江大地蓬勃展开。

  2004年,武义县后陈村在全国首创了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出台了《村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制度》,开启了基层权力监督的新实践。

  2009年,象山县推出了“村民说事”制度,让村民打开天窗说亮话,促进了村务的公开,强化了村民对村务的监督,消除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隔阂。

  2014年,宁海县推出《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通过晒权力清单的方式,规范村干部用权,构建了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

  此后,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如雨后春笋般落地推出,不断完善了基层权力监督、村(居)务公开、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的清廉氛围,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清廉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20187月,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随即召开的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

  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决定指出:“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防止基层‘微腐败’。”全会决定之所以提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就是要把全省基层的小微权力统统晒在阳光下。这一要求不光对村居适用,对机关、学校、医院、国企等都适用。

  目前,浙江各地各单位已相继出台了覆盖机关、村居、学校、医院、国企、民企等各个领域的清廉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相关领域基层公权力的运行。同时,聚焦力量整合,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把精准监督向基层拓展,确保基层公权力运行不再任性。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