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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困难群众迈向高水平全面小康

2021-07-16 16:01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沈华军

今日浙江记者  沈华军


这是一条持续高走的温暖曲线:165元、219元……29876元,1978年以来,浙江农民收入不断走高,已经连续35年位列全国各省(区)第一;

这是一个不断刷新的发展奇迹:全省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1200万减至1999年的60万,再到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把消灭贫困、推进共同富裕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抓改革、闯市场、活经济、搞建设、惠民生、促均衡,率先实现了从解决农村整体性贫困到绝对贫困再到相对贫困的迭代跃迁,从农村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梯次跨越,成为全国人群贫困解决最好、区域发展差距最小、全面小康实现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精准扶贫之路。


乐清农民在扶贫基地收割水稻


以强烈的责任担当

高位推动脱贫迭代跃迁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人多地少、山多田少,一直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扶贫任务。1978年,全省农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全面贯彻党中央的战略方针,在不同阶段创新扶贫“打法”,解决贫困的“成绩单”不断拉高。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作出“八八战略”的重大战略决策,由他亲自调研、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了“山海协作”等扶贫工程,亲自创立了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帮扶制度,创新性地提出了“不能把贫困村、贫困人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等战略要求。

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紧扣不同时期扶贫的目标任务,审时度势调整战略部署,迭代优化工作体系,精准落实帮扶举措。

2003—2007年,浙江以2001年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的361个乡镇作为重点,启动山海协作工程,深入推进结对帮扶。到2007年底,区域性绝对贫困得到基本解决。

2008—2012年,浙江确定农民收入2500元为贫困线,确定111万户(271万人)低收入农户和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到2012年,全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6260元。

2013—2017年,浙江实行扶贫标准与当地收入水平挂钩,系统开展解决相对贫困的探索实践。到2015年,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600元贫困现象,全省绝对贫困得到全面解决。淳安等26个欠发达县一次性摘帽。

2018年,浙江着眼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按照“扶贫工作没有完成时”的要求,印发《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扶贫工作进入以防止发展差距拉大、促进协调发展为主的新阶段。

2019年,通过易地搬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施“两不愁三保障”等,浙江26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5301元、22465元,千万群众同步迈向高水平全面小康。

今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6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正式走上探索共同富裕的道路。

 

以“三实”工作要求

实施完善精准扶贫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

从解决整体性贫困,到解决区域性贫困,再到2008年聚焦每一个低收入农户,提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浙江扶贫工作不断聚力聚焦,精准扶贫机制越来越完善。

适时调整扶贫标准——

2000年以前,浙江扶贫标准制定与全国同步。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浙江开始探索自主确定扶贫标准。从开始的一省一标准、一个标准管几年,不断优化为县级定标准、一年一调整。

2012年,国家制定2300元新标准后,浙江按4600元确定扶贫标准;2018年,浙江开始以县为单位,按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或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测算扶贫标准,同时参照低保水平最低县的标准,每年设定扶贫托底线,2018年、2019年分别为7200元和7600元,解决平均数掩盖最低数的问题。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2012年,浙江率先运用“建档立卡”方式进行精细管理。

2018年,浙江严格按照摸底初排、民主评议、收入核查、公开公示、系统核对、审核审定、系统录入的流程,逐户逐人识别,年初认定录入低收入农户68.4万户119.5万人,实行按年度动态调整。

2019年,浙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形成以主动申报为主、发现为辅的识别机制,打通扶贫相关部门数据壁垒,实现省内低收入农户个人财产信息11个部门20项数据73家商业银行间的实时比对,及时将符合识别条件的纳入,将不符合条件的调出。

……

随着扶贫重心的不断调整和扶贫精准要求的不断提高,浙江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实现了从区域整体认定到单人单户精准认定,从多方评定到个人财产信息联网比对,从一次认定管几年到动态调整,从个人信息纸质人工管理到无纸智能管理的转变。

 

以“输血”促进“造血”

开辟实干创业致富新路子

 

多年来,浙江始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充分激发帮扶对象能动作用,开辟了一条苦干实干、创业创新、就业增收、致富奔小康的崭新道路。

产业扶贫——

把特色种养业作为基础产业,茶叶、高山蔬菜、笋竹、中药村、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成为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把乡村非农产业作为重要补充,顺势培育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浙江把提升特色产业作为发挥资源优势的重点来抓,先后出台财政专项资金切块、扶贫贷款和其他信贷支持等政策,推动特色种养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来料加工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山区农民拓宽就地增收致富路子。

培训扶贫——

相继实施大中专定向委培、教育券和培训券、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推动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增强创业就业能力。为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全面实行“雨露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超过3.5万人享受政策。

创业就业扶贫——

积极推动帮扶对象参与创业、扩大就业,形成从传统村落到现代城市再到美丽乡村,从制造业、服务业到现代农业、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电子商务,帮扶对象创业就业的良好局面。

鼓励能人创业再创业,并以政府扶持资金量化、农户产权和资产入股等形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参与创业;推行城乡统筹就业,促进扶贫对象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扩大就地就近灵活就业,支持发展来料加工、公益性岗位等,形成了“时时处处无闲人”的充分就业格局和“户户人人有收入”的普遍增收局面。

搬迁扶贫——

大力实施小县大城、内聚外迁战略,按照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求,以重点库区和自然村落整体搬迁为主要形式,100多万低收入农户实现搬迁进城、转产转业。

从部分高山远山区农民迁移开始,逐步拓展到重点库区、海上小岛、小规模自然村、地质灾害隐患区、重点帮扶村等,相继实施了乌溪江库区、大岛建小岛迁、大搬快聚等工程,成为促进扶贫脱贫致富的根本性举措之一。

金融扶贫——

推行扶贫小额信贷,率先启动实施普惠金融工作,发放丰收爱心卡……持续丰富产品、改善服务、创新机制,充分发挥金融乘法效应,基本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协同的金融扶贫体系,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以城乡融合人群普惠

不断提升保障兜底水平

 

这些年来,浙江以高质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兜住生活保障网,以破除公共服务城乡二元体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向城乡同类、同标、同质提升,基本实现从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再到城乡融合的加快转变,从兜住底线、到生活保障、再到促进发展的加速提升。

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先后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018年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同标;持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向低收入农户覆盖,由农村低保、低边、特困人员构成的低收入农户,实现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全覆盖。

持续提高社会保险水平——

浙江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9年基础养老金和人均养老金分别达到155元/月和250元/月;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即征即保”;率先重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和设区市制度纵向统一,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低收入农户全覆盖。浙江还探索开展医疗政策性补充保险,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

持续提升社会事业水平——

浙江持续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和“两山一类”激励政策,加快补齐26县民生短板,大大提升了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能力和水平。高标准普及9年义务教育,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90%;基本解决低收入农户农民子女上学难问题;基本建成“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建立参保农民免费体检制度,让低收入农户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

从千万农民饮用水到农村饮水达标提升工程、从乡村康庄到四好农村路、从广播电视村村通到宽带4G村村通,浙江全面改善帮扶对象的基础设施。

 

以山海联动绿色发展

统筹区域协调促进共富

 

在破解区域整体贫困、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上,浙江把发展山海经济定位为“潜力浙江”,既注重发挥省级财政的杠杆作用,又注重发挥发达地区的带动作用,立足26县自身比较优势,实行先富带后富,探索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加快发展路子。

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山海协作工程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2年以来,浙江通过政府鼓励、引导和推动,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开展优势互补的山海协作,累计实施特色产业合作项目11289个,到位资金5845亿元。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机制——

把26县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地区分档体系,不断提升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优化转移支付地区分类分档体系,建立换档激励奖补机制,加大对26县民生支出等转移支付资金力度。2015—2019年,省财政对淳安等26县转移支付资金3141亿元,年均增长9.6%。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始终把村级作为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的前沿阵地、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物质保障,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经济的有效路子,实现了从单纯农业经济,到村办企业办在村、家庭工业办在家的内源型工业经济,再到乡村美丽经济的华丽蝶变,生动诠释和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加快缩小公共服务差距——

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促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着力缩小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着力提高城乡教育发展水平,组织省内高校和优质中小学校轮流选派优秀教师到浙西南山区工作或开展培训;加大选派省内医疗机构骨干医生到26县工作力度,组织26县医生到杭州、宁波等市学习进修,建成一批高水平医联体;开工建设一批与26县相关的铁路、高速公路项目,启动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26县总体纳入杭甬温1小时经济圈,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所有行政村道路硬化并有客运班车;4G网络、通邮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快递乡镇网点全覆盖。

多年来,浙江在政府兜底的基础上,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拓展扶贫领域,丰富扶贫形式,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扶贫部门牵头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扶贫开发推进机制,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引导激励越来越多的行业、企业和有志之士等社会力量投身扶贫事业。

 

在新的起点上,浙江全省总动员、人人齐参与、全面抓落实,迅速凝聚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力量,率先展现青山绿水间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幸福图景,以浙江先行先试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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