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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020-09-28 14:50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今哲

今哲

 

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浙江开展督察、为浙江生态环境工作全面精准“把脉”以来,一场与环境污染的较量,在全省全面打响。

截至2020年8月底,46项整改任务已按计划完成36项,6项任务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其余4项长期坚持的任务也有了阶段性成果;交办的6920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成6908件,除1件涉及工程建设须于2021年完成外,剩余11件将在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总体取得扎实成效。

  

9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动员会在杭州召开。梁臻 摄


创新机制     标本兼治

  

浙江始终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

聚焦机制建设,强化责任落实。迅速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就督察整改工作专题开展监督视察。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快速开展。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6项整改任务,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建立清单化调度、举一反三、验收销号、党政领导双签字等14项推进机制,建立整改工作对接、通报、督办、约谈、追责五步法,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聚焦提质提效,强化严督实导。一方面,结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一体推进,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督察内容,通过省级督察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2019年底,浙江实现了省级督察对11个设区市的全覆盖。另一方面,优化省级督导的工作模式,参照中央督察办和华东督察局抽查的方式,对各市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抽查,一旦发现整改标准不高、反弹回潮等现象,立即向相关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反馈相关问题。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6920件交办信访件实施“红黄绿”码三级分类管理,加快未完成信访件办结效率,加强对红码信访件的动态跟踪监管。

聚焦稳企惠企,强化服务指导。围绕“六稳”“六保”,调整工作着力点,突出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环境治理效能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把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涉及的重点整改项目复工情况纳入省级专项督察范围。2020年年初,浙江梳理出涉及督察整改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197个,涉及总投资近900亿元。其中杭州大江东、建德市、嵊州市、浦江县等4个垃圾焚烧项目作为2020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上报中央督察办,指导督促各地保质保量推进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督察整改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向作用。

 

聚力攻坚     补齐短板

  

自督察整改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聚力攻坚、破解难题,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强化,地方和企业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省新建成50座垃圾焚烧(厨余)处理设施和40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约1.82万吨,较2017年提升24.8%,总处理能力达到9万吨/日以上;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56个,完成48座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03.5万吨,较2017年提升15.9%。

提升整治落后产能方面,全省淘汰改造燃煤锅炉940台、煤气发生炉466台;淘汰企业落后产能6653家,整治“低散乱”企业11.5万家。

严控海洋开发、规范海水养殖方面,处理12个围区1.26万公顷违法围填海,55宗违法围填海项目已整改完成54宗,剩余1宗已完成生态评估并上报自然资源部,达到序时进度;清理海水超规划养殖面积1.16万公顷,核发养殖证6.9万公顷、发证率100%。

深化污染源整治方面,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完成4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达标改造工作;深化推进金华东阳涂膜产业、红木家具和永康五金涂装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完成杭州、温州、嘉兴、绍兴、衢州、台州等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并举一反三完成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241个。

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固化提升督察整改过程中的好做法,实现常态长效治理。比如,针对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针对省级督察和问题整改体系不完善问题,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针对“低散乱”现象突出问题,印发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等。

 

提高站位     再迎大考

  

利剑再出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浙江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全省上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察迎检工作,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23个部门以及各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浙江省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省开展迎检工作。成立省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资料组、信访组、督责组、宣传组、后勤组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抓好各项迎检工作落实。各市、县(市、区)和省直各部门则纷纷围绕督察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联动开展迎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9月1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袁家军要求,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统一思想,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目前,中央督察组调阅的第一批11个大类、1618份调阅资料已全部移交完毕。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浙江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坚定不移把浙江大地绿水青山建得更美、金山银山做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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