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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长制呵护绿水青山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1-10-22 10:31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胡 侠

浙江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    侠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今年6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推动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文件,也是引领我省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打造林业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遵循。

  

文件出台背景

  

《意见》的出台对于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大意义。

中央部署有明确要求。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我省贯彻中央部署的重大举措。

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2020年实施的新《森林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求,建立林长制。”构建涵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林长制体系,是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内在要求。

先行示范有重大责任。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提出要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绿色是浙江最靓丽的底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定位,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和发展好绿水青山,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对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展现“重要窗口”担当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林业有治理需求。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不断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全省林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重要窗口”的目标定位,对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的迫切期盼,我省林业建设仍存在诸多短板。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解决好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建设新格局,这也是提升我省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

 

构建制度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要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林业治理效能,切实保护和发展好浙江的绿水青山。

建立组织体系。《意见》明确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双挂帅”担任总林长,分管林业的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省政府分管公安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同时要求市县乡村参照省级设立林长(警长),实行分区分片负责。这充分体现了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党政同责的管理内涵。此外,《意见》还从各级林长统筹负责、人大政协督促履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基层护林员巡山管护四个层面搭建自上而下的林长制工作体系,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

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组织制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做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等重点工作,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加强生态保护,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强化林业执法监管。同时,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犯罪行为,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落实主要任务。强化资源保护,引导节约集约利用,着力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管理,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推进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修复。推进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提升碳中和能力。深化综合改革,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高效绿色富民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强化灾害防控,切实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执法监管,提高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加强林业执法工作,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护林组织,加快构建以护林员为基础的基层森林湿地管护网格化体系,实现管护全覆盖。

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形成林长制工作合力。严格督导考核,县级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重要依据。切实加强财政投入和扶持,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共建共享自然教育体系,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体现浙江特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既精准把握中央文件精神,又彰显林长制的“浙江特色”。

以对标先行示范为目标,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目标定位,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现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发展。既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维护生态安全;又突出坚持绿色发展,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生态富民。

以强化高位推动为引领,实行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全面推行林长制,“林”是主题,“长”是关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担任总林长,为浙江全面推行林长制作出了表率示范,为高质量做好林业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工作动力。同时,《意见》充分考虑目前林业执法队伍薄弱的客观实际,提出在林长制架构中专门设置林区警长,明确林区警长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林区森林生态安全。

以落实目标责任为核心,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林长制的核心是目标责任制,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以坚持源头治理为基础,推动全域覆盖、网格管控。网格化治理是我省林长制的特色之一,是从源头解决林业基层治理问题的重要举措。在现有公益林护林员等基层管理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推动资源管护向源头转移,强化区域联建联防,实现管护全覆盖。整合林业基层力量,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完善巡护考核监管,构建全域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体系。

以构建长效机制为保障,强化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完善的配套制度是林长制取得实效的关键。《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这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整合各方面的职能和资源,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形成同向发力、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以推进数字改革为动力,提升数字赋能、整体智治。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化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集成林业“一张图”,推进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护林监管和灾害防控等于一体的现代林业综合治理平台,打造操作可视化、业务程序化、考核精细化、预警智能化、指挥科学化的林长制管理应用场景,完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林业的整体智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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