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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立法护航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10-15 14:27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许迎华

许迎华

 

  过去10年,是浙江设区市立法工作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立得住”向“立得好”跨越式发展的10年,是立法质量稳步提高、保障作用日益彰显的10年。

  浙江11个设区市积极发挥好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于法有据、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科技法治体系,交出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浙江答卷”。

 


破壁垒   通堵点

让创新动能喷涌

 

  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是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首要瓶颈。浙江各设区市通过精准立法,着力破除创新资源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价值数亿元的大型科研仪器不再“深锁闺中”。《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机制,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创新推出“先试用后转化”模式。它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闲置资源盘活,让初创企业能以较低成本使用高端设备,提升了研发效率。

  宁波市的立法实践从破解研发投入不足与信息壁垒入手。《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率先探索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建立财政科技项目验收后的成果转化跟踪机制,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资源信息系统,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投入,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打通了科技资源共享通道。条例实施以来,宁波市高校与科研机构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329项,增长24.6%,资助经费突破1.43亿元。2025年9月,宁波首次跻身《全球创新指数》百强创新集群。

  在衢州,一场以“放权”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正通过立法稳步推进。以《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为引领,当地同步推行“经费包干+负面清单”模式与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处置制度,为平台“松绑”。这套组合拳既赋予了资金调配的灵活性,也破除了成果转化的束缚,使衢州市迅速成为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强磁场”。得益于条例的实施,中化学七化建智领(衢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顺利落户,推动“15万吨/年高端无机精细化学品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为区域产业升级注入强劲新动能。

 

育集群   闯新路

为产业创新导航

 

  产业创新是新质生产力落地的重要路径。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当下,更在于以制度的前瞻性为未来产业“导航”。各设区市紧扣本地产业实际,推进立法与改革衔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  

  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铺轨”。《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构建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法律框架。条例实施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立法护航下迅速成长,至2024年产业链规模已跃升至3000亿级,测试牌照发放超500张,测试里程超200万公里。

  为各地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定位”。从杭州立法明确城西科创大走廊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到宁波锚定新材料、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再到温州市培育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集群,以及金华推动实施“三化”改造、舟山发力海洋科技,无不以法治手段为产业创新发展精准锚定方向。

  这些立法实践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共同构成了浙江基于法治保障、立足区域优势的产业创新矩阵,形成了一条条各具特色的产业创新链。

 

明标尺   算新账

绘绿色发展画卷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也是新质生产力的内在属性。浙江各地以立法促转型,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绿水青山”有价有市,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构建的“标准引领—数字赋能—产品创新—信息披露”闭环系统,让“绿色”变得可衡量、可定价,从而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至绿色产业和转型企业。至今,湖州市已累计形成74项全国首创性试点成果,绿色信贷规模在国内城市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淳安县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的改革正持续深化。今年3月,其与建德市完成的5000万立方米水权交易和创新的“水权入股”模式,已成功为村集体带来收益。《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对这一创新实践予以固化提升,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引领下,舟山市船舶产业深耕“绿色修船”与“新能源研发”双赛道,超高压水射流除锈机器人、智能喷涂机器人等绿色智能装备规模化投入使用,18500载重吨甲醇燃料船、400标箱换电集装箱船等三型技术方案成功入选国家级指南。随着“绿色修船”国际认证试点成功获批,舟山“绿色修船”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其产品在全球低碳市场的份额持续扩大。

  此外,《嘉兴市科创金融促进条例》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绿色科技保险产品,为技术研发提供风险保障。《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以“产业定位科技、科技索引人才、人才支撑产业”为基本逻辑闭环,推动建设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相适应的人才科技配套发展体系。

 

活要素   建生态

沃新质生产力土壤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需要构建有利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的生态系统。浙江各地通过立法创新,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市场化配置是关键突破口。杭州市在数据要素领域前瞻布局,两部条例协同发力。《杭州市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聚焦基础制度创新,明确数据权益登记制度,临安城投凭首张数据权益登记证书获银行500万元质押融资,实现数据资源向资产的关键一跃,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重要样本。《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则立足国际视野,率先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为我国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进行了先行探索,成功入选“202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

  人才是创新第一资源。《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构建全链条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推动170余名“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下沉企业,破解技术难题。2024年,绍兴新增就业大学生15万人,人才吸引力位居全国前列。《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则推动人才科技“跨山统筹”机制不断深化,通过“人才科创飞地”实现“研发在外地、贡献在丽水”,破解了山区市高端资源匮乏的难题。

  《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民营企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台州市通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技能人才支撑。宁波市、金华市等地细化“先使用后付费”规则,通过降低交易风险、激发创新活力,并强化产学研各方信任关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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