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起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澎湃春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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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浙江评论员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立意高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金字招牌,是浙江经济最大的特色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十分重视发展民营经济,2004年2月,他亲自主持召开全省首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作出重要部署。20多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努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飞跃。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在面临新的机遇的同时,也遇到许多困难与挑战。我们要以争当排头兵的自觉,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展现更高政治站位、坚持更高标准要求、谋深更实特色举措,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传递给每一家民营企业、每一位民营企业家,促进全省政企齐心、同向而行,推动形成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的强大合力,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擦亮民营经济“金名片”。 始终保持头脑的清醒和立场的坚定。要结合深化循迹溯源,把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方针政策解读宣传得更深入更细致,引导推动全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中成为最有定力、最有信心、最有底气的企业家群体,以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打好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的组合拳。全面对标、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落地落细我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条”,把出台的政策落实到位、把应有的服务提供到位、把作出的承诺履行到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支持民营企业用好省“8+4”经济政策体系,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推进无还本续贷等政策举措系统集成,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和国企带头清欠作用,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打造“政府无欠款、浙江无欠薪”品牌;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深入开展“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进一步提高政策落实集成性、精准性、及时性;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担当有为,同民营企业家交往做到既“亲”又“清”,切实保护好、服务好民营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进一步更好展现新时代的浙商风采。广大浙江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勇担时代重任,积极融入和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传承发展“四千精神”和新时代浙商精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扬浙商敢“闯”敢“创”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坚持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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