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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设一流创新生态夯实创新浙江底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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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佟桂莉 全省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大会深刻阐述了加快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的重大意义、内涵特征,明确建设一流创新生态与做深做透“两篇大文章”、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共同构筑创新浙江建设的“四梁八柱”。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将深刻领会《意见》的内涵意义、工作导向、目标任务,锚定“基本建成具有强大竞争力、吸引力、影响力的一流创新生态”目标,完善政策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聚焦工作重点,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擦亮浙江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金名片”。 深刻认识把握加快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的重大意义 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新技术新赛道竞争日趋激烈。如今的创新之争,早已超越技术、项目、要素的单打独斗,已成为创新生态和创新体系的整体竞争。面对这一趋势,浙江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重点从“着眼于事”向“着眼于人”跃升,不仅要解决企业经营的便利性问题,更要围绕人才的需求、人的流动、人的创造,构建让天下英才“如鱼得水”的环境,形成“浙里创新、万物生长”的生态系统,为创新浙江建设提供底座支撑。 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纵深推进创新浙江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高地的应有之义,是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由之路。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持续加力攻坚,全力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纵深推进创新浙江建设,努力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的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在“创新生态是最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理念引领下,政府要扮演好“园丁”的角色,创造适宜的环境,让创新的种子自然萌发、茁壮成长。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充分彰显人才成长“最佳沃土”、企业发展“最好摇篮”、融合协同“最高质效”、政策服务“最为有感”的鲜明特征为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任务。 围绕推动人才流动自由有序、人才潜能充分激发,全面加强人才“引育留用”。实施更开放的精准引才策略。推动海外引才从要素保障向优化制度环境转变。依托重大科创平台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实施靶向引才,发挥中欧人才交流与创新合作中心等优势,优化创新创业大赛、对接会等“以会引才”“以才引才”模式。构建更科学的梯队培育体系。支持构建“首席科学家领衔+领军人才担纲+青年人才主力”的创新创业团队,深入实施“U40”“新苗”“青稞”等项目,确保省级科技人才计划中青年占比不低于70%。探索更高效的人才使用模式。深化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改革,畅通市场化供需对接渠道,开展“机构对机构”人才交流共享。完善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把省外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高校、职业院校纳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范围。 围绕科创型企业梯度培育、融通创新,推动“大中小”企业一体培育发展。强化科技领军企业引领。构建完善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等中遴选具有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加快完善“科技新小龙”企业市场化动态识别机制,在技术路线不确定、产品迭代快的领域加快培育科技初创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赋能。实施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携手行动”,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与重大科技专项联动布局,更多承担省级、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应用场景和供应链,推动关键产业链供应链重要技术、设备、产品实现链式突破。 围绕创新要素实现最优配置、释放最大价值,推动多元主体协同融合。深化“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完善企业创新需求共同凝练和常态化响应机制,支持企业出资与科创平台、高校建立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联合承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急需人才共引和产业人才共育,开展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效能。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发展耐心资本,用好浙江社保科创基金,发挥“4+1”专项基金引领作用,动态扩大科创母基金规模,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全面推广创新积分制,创新打造“科技保险+鉴证服务”风险减量服务模式,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优质金融资源向科创型企业倾斜。优化科技服务供给。推动省级概念验证中心“315”科技创新领域全覆盖、省级中试平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领域全覆盖。加强概念验证中心与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新产品试制计划、专利审查、地方科技和人才项目招引等联动,提升全国重点实验室、全省重点实验室等概念验证能力。支持企业提升中试能力,扩大中试活动覆盖面。构建完善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先投后股”“先研后付”的“三先三后”路径机制。布局建设科学基础模型,支持运用人工智能赋能各领域科学发现与技术创新。 围绕营造国际化一流创新环境,强化创新开放合作。加快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打造杭州湾科技创新带,强化杭甬双城引领,联动争取国家创新资源布局,深化跨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打造辐射长三角的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新锐科创企业集聚地。拓展全球创新合作网络。强化元首外交引领,与重点国家(地区)构建差异化、有特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关系。高质量建好“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鼓励创新主体开展更广泛的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积极牵头发起和深度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促进科研信息、科研数据、科研用物资等创新资源要素安全有序跨境流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管理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内控管理制度,探索通过“安心屋”场景交易的成果不纳入国资保值增值考核。优化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管理路径,简化决策程序,允许市场化方式灵活退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凝聚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的强大合力 发挥好省委科技办统筹协调作用,为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理念深入人心。坚持社会有感,精准宣讲解读我省创新生态建设最新理念与支持政策,释放共建一流创新生态、推动浙商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生力军的强烈信号,推动一流创新生态建设成为全社会共识,浓厚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创新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浙里创新、万物生长”深入人心。 推动全省行动起来。坚持政府有为,充分发挥政府在一流创新生态建设中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常态化例会调度、动态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构建创新生态常态化监测机制,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服务,凝聚各方合力,引导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创新生态建设,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成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的主力军。 推动改革成为主抓手。坚持以改革破题开路,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牵头攻关、科技金融、人才评价、场景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谋划一批小切口改革抓手,探索一批专项试点,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创新生态建设中的鲜活实践,推动一流创新生态成为创新浙江建设的鲜明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