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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高标准引领保护生态环境质量

2023-12-31 10:36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杨晨

今日浙江记者  杨 晨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这是浙江首个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计划在2025年前,全省基本构建形成满足浙江高质量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需要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推动生态经济“双赢”


浙江的生态环境标准工作起步于2000年。2000年12月15日,省政府批准全省第一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浙江省造纸工业(废纸类)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持续引领环境改善。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4月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例,该标准拉开了全省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序幕,十年久久为功,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与2013年相比(设区市PM2.5浓度为61微克每立方米),2022年设区市PM2.5浓度为24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61%,优良天数比例提高了21个百分点,蓝天白云已经成为浙江生态环境的常态。11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3年度浙江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总得分为87.76,比去年提高1.74分,连续12年提升。

不断促进产业转型。以浙江2018年出台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例,较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平均收严50%。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行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3年下降94.9%、92.5%、89.3%,有效促进行业清洁化、高效化发展,目前该项技术还被推广到钢铁、水泥、锅炉等行业。

生态环境标准建设推动实现生态与经济发展“双赢”。比如,竹林作为一种优质资源,在浙江分布极其广泛,各地探索将这种绿碳资源转变成碳汇产品,把碳汇产品变成实实在在的收益,促成了《竹林低碳经营与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行业标准的制定。如今,在临安、安吉、龙游等地,已经开发了20多万亩的竹林碳汇项目。该行业标准的实施,为竹农提高了30%—40%的综合收益。


启动标准体系建设


截至2023年10月底,浙江累计制定发布省级生态环境地方标准39项,现行有效的标准31项;此外发布市、县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共30项。这些标准基本涵盖水、气、土、固废、辐射等环境要素,其中纺织染整、化学纤维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管理技术规范均为全国首个。

“在塑造具有辨识度的地方标准过程中,浙江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总结起来为12个字,即‘重规范、重规划、强创新、强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以淼说。

然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任重道远,浙江还面临着问题和挑战。例如,现行标准体系尚未充分体现新形势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塑料治理、新污染物和噪声防治、“无废城市”建设、臭氧治理等的需求,技术支撑作用还相对薄弱;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技术、经验、方法转化为标准的比例还比较低;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加快推进,在生态环境标准的区域协同方面还需加力推进……

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标委、省环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启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工作,于今年9月正式出台实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予以转发推广。

据悉,《建设指南》在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框架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未来导向,以“减污、降碳、扩绿、增长”为核心,系统构设浙江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路径框架,是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标志着浙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的正式实施。


聚焦五大重点领域


根据《建设指南》,浙江将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破标准化工作发展瓶颈,到2025年,制定修订一批支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关键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需求得到满足,基本构建形成满足浙江高质量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需要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标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在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框架下,目前我们已提出第一批66项的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清单,形成覆盖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范、生态环境监管等子体系的标准框架。”王以淼介绍,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浙江将聚焦五大重点领域,加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

以标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聚焦产品碳足迹,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通则制定以及重点行业、特色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指南标准体系建立。

以标准支撑污染防治攻坚。加快优化水污染物排放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形成一系列“无废城市”评价规范标准,打造具有引领示范的“无废城市”标准体系。

以标准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种经济价值等评估标准体系。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和展陈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体验地等规范指南制定,进一步展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成果。

以标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以新污染物治理为主要突破口,推进新污染物筛查指南、监测方法、监测技术规范等研究制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规范、核设施所在县核应急准备和响应评价规范等研究制定。

以标准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紧抓数字化改革的契机,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研究制定治理设施工况监控、便携式监测、应急监测、建筑施工噪声等技术规范。

此外,为增强与长三角一体化标准的联动性,《建设指南》还与《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年)》充分有效衔接,共有15项标准列入长三角一体化标准规划,支持区域共谋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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