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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撬动绿色发展

2026-01-15 14:59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张亮 邵甜

张 亮  邵 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这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指明方向。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近年来,浙江率先探索排污许可制与排污权交易制度衔接路径,以制度协同激活治理效能,构建起“行政监管+市场激励”的双重治理格局,从流程衔接、标准统一、监管协同、平台融合等维度形成“浙江经验”,为全国制度融合提供实践样板。


制度互补

筑牢协同治理的根基


排污许可制与排污权交易制度虽属性不同、路径各异,却共同承载着规范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的核心目标,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浙江的实践中,这一制度逻辑得到充分彰显。

排污许可制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以“一企一证”为核心,通过法律授权明确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等法定要求,构建“证前审批—证中监管—证后执法”全流程刚性约束体系。自2021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浙江已实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有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涵盖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多环境要素综合管控,全省排污许可证合规率较试点初期提升30%以上,许可证成为企业排污的“法定通行证”和监管部门的“核心依据”。

排污权交易制度则以市场机制为核心,通过环境容量资源产权化,让排污单位在总量控制前提下自由交易富余排污权,形成“减排受益、超排受限”的激励机制。自2007年启动试点以来,浙江已构建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交易标的物涵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延伸至挥发性有机物、总磷等特征污染物。截至2025年10月,全省排污权交易累计成交金额超190.56亿元,交易活跃度年均增长25%,有效推动排污权向治理效率更高的企业流动,降低全社会污染治理成本。

“没有排污许可制的刚性约束,排污权交易将失去公平基础;缺乏排污权交易的市场激励,排污许可制难以激发企业减排内生动力。”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始终把握两项制度的内在逻辑,以排污许可制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法定确权凭证,以排污权交易为排污许可制注入市场化活力,推动“持证排污”向“按需排污、高效排污”转变。


实践创新

先行探索衔接新路径


多年来,浙江立足省情实际,率先突破制度衔接堵点难点,在流程、标准、监管、平台四大维度形成系统性创新成果,让两项制度从“并行运行”迈向“协同发力”。

闭环管理,打通“环评—交易—许可”全流程。浙江在全国率先构建“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核发”闭环管理体系,2020年启用的“新增污染物排污权总量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信息互通,明确将排污权有偿交易作为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企业需先完成排污权交易,方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新增排污总量全程可控。“这种‘先确权、后许可’的设计,从源头上避免了总量失控风险,同时规范审批流程,降低岗位廉政风险。”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处负责人介绍,截至2025年10月,全省通过该系统完成排污权交易后核发许可证的企业超2.4万家,新增排污总量精准管控率达100%。

标准统一,实现“证权量”精准对接。针对此前许可证与排污权核定口径不统一的问题,浙江出台《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明确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技术方法学;对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取排环境标准,确保“证权量口径”一致。在金华市,当地进一步细化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核定标准,同步纳入排污许可与排污权交易管理范围;在湖州市,对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采用统一的排放绩效法核算,实现两项制度核算标准“一把尺”。

监管联动,构建“证权协同”执法格局。浙江建立排污权数量与排污许可量动态匹配机制,要求企业排污权账户持有量不得低于许可排放量,同时在富余排污权管理减排的核定中明确排污权可以采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的实际排放量数据。依托省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和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整合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交易记录等信息,构建“事前衔接、事中联动、事后闭环”的监管体系。在事中监管环节,环保部门将排污权交易情况纳入许可证执法检查范围,对超总量排放、未按规定变更许可证的企业依法处罚;事后环节则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续费与许可证的同步延续,有效期保持一致,换发许可证时同步重新核定排污权。2024年,全省通过“证权联动”机制查处违法排污案件237起,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平台融合,打通数据互通壁垒。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深度对接,打通企业基本信息、许可事项、交易记录、监管信息等数据链路,同时未来考虑与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进行数据的互联互通。平台串联后企业在排污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后,相关信息自动同步至许可证管理平台,生成变更申请,环保部门在线审核后完成许可证信息更新,实现“交易一次办结、许可自动变更”,同时,平台向社会公开排污权交易信息与许可证执行情况,接入“浙里办”App举报功能,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格局。


效能倍增

释放绿色发展新动能


制度的深度融合,让浙江在环境治理精准度、企业治污内生动力、治理整体效能三个维度实现显著跃升,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环境治理精准度持续提升。统一的核算标准与共享的数据平台,有效解决了“数据打架”“监管错位”等问题。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PM2.5平均浓度2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微克/立方米;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率63%,同比提升7.1个百分点,创历史同期最好值。数字赋能与制度协同共同筑牢环境质量底线。

企业治污内生动力全面激发。市场化交易机制与刚性行政约束相结合,促使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变。嘉兴某化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产生的富余排污权通过交易获利超千万元,再投入新一轮环保技改,形成“减排—收益—再减排”的良性循环。制度衔接后,全省重点排污企业主动开展环保技改的比例提升45%以上,产业结构持续向绿色低碳优化。

治理效能大幅增强。制度衔接减少重复审批、重复监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政府监管成本。浙江通过“线上申请、一证许可”整合相关业务,企业申报材料减少50%以上;非现场监管比例提升至38.2%,执法人员从繁重日常巡查中解脱,专注复杂案件办理,人均执法效能提升60%以上,实现“减环节、提效率、强监管”的改革目标。

站在新起点,浙江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制度衔接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产权清晰、规则统一、交易顺畅、监管有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浙江智慧与浙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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