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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19年第二十一期
为担当者“撑腰壮胆”

2019-12-03 15:04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袁卫 哲纪宣

袁卫  哲纪宣

 

为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浙江持续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广泛开展干部澄清正名工作,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释放出“替奋进者护航、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建德市举行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发布会

 

宽容失误

为干部“壮胆”

 

接到免责通报的那一刻,姚越斌多日阴沉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这件事既给我打了一针‘清醒剂’,也让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姚越斌是安吉县被容错免责的“第一人”。去年7月中旬,在采购全县中小学校保安服务的过程中,他被未能入选的供应商实名举报了。

安吉县纪委监委调查发现,教育局保安服务采购确实存在文件适用错误现象,采购过程未严格按照政府大额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县纪委监委也了解到,此项采购任务存在时间紧、任务重、安全压力大等困难,在具体采购中,也专门制定了公开比选办法,其主观愿望是公开公平按时完成采购任务,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很快,安吉县纪委监委依据《安吉县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姚越斌容错免责认定,年度考核仍为优秀,但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警示谈话,并同步向县教育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教育局党委限期制定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整改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为基本遵循,不断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印发实施《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针对一些地方及干部存在的怕出错不敢为、改革推进难等问题,对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进入新时代,浙江坚持既念好依法依规的“紧箍咒”,也给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激励担当干事有所作为。2018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针对部分干部心存顾虑、担心一些改革措施出现失误会承担责任的问题,设定了容错免责条款。

《规定》明确,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如出现失误,但同时“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等五个条件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由此,浙江各地各部门轻装上阵,创新突破,合力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形成了“领跑者”示范带动、“竞跑者”奋力赶超、“助跑者”全心服务的良好局面。

今年1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生态环保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成为全国首份专门针对环保干部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意见》逐条列明了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的12种具体情形,为生态环保干部担当作为系上了“安全带”。

桐庐县实施干部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建立了容错免责认定“双同步”和容错免责事项事先备案制度,将容错免责从“事后申诉”前移到“事中同步”“事前预防”,让干部干事创业彻底卸下思想包袱。

长兴县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特别明确了四种免责情形,解除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

衢州广泛运用“容错纠错”这一干部激励手段,旗帜鲜明地树立了“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允许干事出差错、但不允许不干事”的导向,有效保护了干部“辛苦不心苦,流汗不流泪,压力不压抑,干事不出事”。

  

澄清正名

为干部“撑腰”

 

6月14日,杭州市民政局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党组扩大会议,不仅市民政局党组和该单位党支部两套班子成员悉数到场,杭州市纪委市监委也专门派人参加。议程仅一项:对今年1月一则举报信中反映王某某在集体资产公开招租中存在干涉招标过程、透露招标信息、收受他人好处等问题进行“官方澄清”。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卸下了。我还会一如既往奋战在工作一线。”王某某表态发言时,一度摘下老花眼镜擦拭眼角。

一心扑在工作上,却因诬告陷害背上思想包袱,甚至影响工作和生活,遇到这种情况,纪委监委来“撑腰做主”。

去年12月以来,一场被称为“扶正祛邪”之举的活动在浙江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省委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了“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

一些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实干家”成为本次澄清活动的重点对象。活动之初,省纪委省监委就明确提出“三个优先”的甄选标准,即:敢抓敢管、干事创业;形象较好、反映不多;有证据证明确系恶意举报或者诬告陷害的优先选取为澄清对象。并要求务必分清“三个优先”主次,切实将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第一序位选取为澄清对象。

各地纪委监委严格对标对表,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尤其是“狮子型”干部和一线“带头人”“实干家”优先纳入澄清范围,充分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在杭州市被澄清的96名党员干部中,单位“一把手”占到20人;宁波被澄清的101名党员干部中涉及“一把手”达29人,澄清对象还延伸到基层一线。

从2018年底至今年8月,全省共为1039名遭受非议误解或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问题,其中省纪委省监委澄清15人、市级纪委监委澄清107人、县级纪委监委澄清917人。

在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中,卸下思想包袱的党员干部重拾干劲,奋发有为,推动各项事业稳健发展。在本次活动被澄清的对象中,共有34人被提拔使用,16人被评为“担当作为好干部”,还有100余人获评“优秀年轻干部”“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不实举报要澄清,恶意诬告歪风更要刹住。今年以来,浙江专门出台《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对诬告陷害的行为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各地向诬告者“亮剑”,纷纷通报查处了一些诬告陷害案例,狠刹歪风邪气。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心无旁骛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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