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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官”护美绿水青山

2022-08-31 11:58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董佳璐 徐巧玲 高飞

董佳璐  徐巧玲  高 飞

 

从去年开始,在湖州的田间地头、森林竹海,常可以看到身穿制服的法官,他们走出法庭,翻山越岭为群众普及法律法规、指导纠纷调处、开展巡回审判,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森林法官”。

这项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创立的“森林法官”工作机制,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安吉法院“森林法官”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法官止纷在源头

 

“川原五十里,修竹半其间”,浩瀚如碧波的大竹海,让安吉县素有“竹林之乡”美誉,“森林法官”便在这片“安且吉兮”的土地上产生。

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管理体系。然而,随着林业管护要求和村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基层护林员和林长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司法流程不熟悉等短板也逐渐浮现。

李丁平是安吉县龙山林场的护林员。每次进山巡查,遇到乱砍滥伐、非法采石采砂等行为,他都毫不畏惧,上前阻止,但遇到“我违反了什么法”的追问,李丁平心里就有点“虚”,答不上来,只能层层上报,让执法队伍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只讲道理不普法,村民听不进去。”护林员的这些困惑引起了安吉人民法院的重视。在“诉源治理”理念指导下,安吉法院提出,让法官提前参与到涉林问题的处置中,把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源头。

提出这个想法,安吉有基础。早在20世纪80年代,安吉法院就设立了森林审判庭,管辖环境资源类案件。2016年5月,森林审判庭改名为环资审判庭,组建起一支专门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的司法力量。

2021年11月,安吉“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应运而生。随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森林法官”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领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推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并逐步建立内部管控指导和外部协调协作的模式。截至目前,湖州全市共设有“森林法官”180余名。


现场说法凝共识

 

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环境损害和资源破坏行为的发生,是司法部门依法护航绿水青山的主要方向。湖州中院要求各级“森林法官”在案件审判中不断向群众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的环境保护与修复理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初,安吉护林员发现有村民擅自将自家猪圈建在公益林中,并以“利用林下空地建个小猪圈,什么法律规定不能建”为由拒绝拆除。护林员将情况反映给林长,林长立即向“森林法官”洪丽莎求助。

洪丽莎敲开这位村民家的门,开门见山地对他说:“大叔,你把猪圈建在公益林上,改变了土地用途,属于非法侵占土地,而且猪圈占地面积大,混凝土和钢筋会对林地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你不及时拆除,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官说的话有理有据,我心服口服。”这位村民看着“森林法官”胸前闪亮的法徽,当场表示,一周内自觉拆除猪圈,并在原地补种松树。

除了走村入户的普法宣教、调解纠纷,湖州中院还创建了“法护两山”数字应用场景。“森林法官”充分运用这个数字化平台,开展法律咨询、网上立案、远程庭审、远程作证等服务,一方面与林长办等部门实行办案数据互通、重大线索互联、案件信息共享、疑难问题共商、案件快速移送等,另一方面为林长、护林员等进行在线业务培训,随时随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此外,护林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问题,也可通过该应用场景将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林长和驻村社的“森林法官”。目前,湖州中院通过该应用场景开展协同1.6万余次。

为放大普法宣教作用,湖州中院特设8个森林资源保护“共享法庭”,邀请代表委员、案发地群众观摩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庭审,以案说法,让生态保护普法更具实效。

“以前觉得法官离我们很遥远,现在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刚刚‘森林法官’在巡回审判结束以后还回答了我能不能圈地养殖的问题。”一位观摩了“共享法庭”庭审的村民说。

 

落实偿还生态债

 

实践中,湖州中院发现,“森林法官”向破坏生态的行为发出《生态修复补植令》后,因后续监管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缺乏协同监管机制,补植复绿的效果不佳,补植成活率甚至不到50%。

为严肃法律的权威性,湖州中院推出“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当事人认购碳汇,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以司法强制力督促生态破坏者限时偿还“生态债”,修复生态环境。


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补植增绿 魏艳芳 摄


7月15日,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湖州南太湖法院宣判。被告单位长兴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长兴县顾渚村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39.57亩林地被毁坏。南太湖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决被告公司3个月内恢复39.57亩被毁坏林地,并赔偿林地碳汇价值损失3.72万元。

庭审结束后,被告公司与顾渚村村委会签订了碳汇认购协议书。顾渚村村委会作为生态环境赔偿金的使用管理单位,将把这笔赔偿金定向补偿给当地林农,用于植树造林。

为把“破坏者”变成“修复者”,湖州中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在梁希森林公园、长田漾湿地公园、安吉龙山林场等地建立碳汇生态修复基地群,让“破坏者”在基地进行替代性修复和劳务代偿。到目前,共开展碳汇修复11次,异地补植树苗843亩,“森林法官”定期进行评估验收,确保修复效果。

“让当事人见证每一棵树木的成长,明白种树造林的不易。”湖州中院负责人表示,依托碳汇生态修复基地群,湖州正持续开展生态司法警示教育,宣传破坏生态的后果、生态修复的责任,在老百姓心中树起法护生态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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