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保障妇女权益“防护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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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隽 朱 怡
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案实践,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以法治之力为妇女权益筑牢坚固屏障。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女职工讲解社会保障政策 小个案触发大保护
2021年9月,杭州市妇女联合会“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钱塘区一街道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考中存在着限制岗位性别、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情况。 线索交由属地检察院办理,检察官调查核实发现:钱塘区某街道发布的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告中,男女岗位人数比例达22∶7,存在严重不均衡问题。因村级后备干部不属于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如此设置岗位性别限制,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 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该街道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招考公告中所涉不当信息进行处理,规范本次招考,完善长效监管。最终,相关招考公告被撤下,该街道还以此案为戒,召集辖区村干部开展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1年11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携手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涉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的沟通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等,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形成更大合力。自此,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合作变得更加紧密。 2023年4月,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县妇联时,发现了一条线索:王某被丈夫李某家暴,要求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李某并出具告诫书,但派出所没有响应,遂向妇联寻求帮助。该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公安局积极履行妇女权益保障职责,并规范家庭暴力案件处置程序。 “合力之下,妇女有了更多话语权。”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黄晶说。龙游县妇联还打造了反家暴联动服务站,邀请由公安、检察、妇联、法院、司法、民政等单位以及社会志愿者进驻,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矛盾调解、支持起诉等“一对一”服务。
精监督深入细微处
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情形往往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浙江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监督、靶向施策,尤其在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人格权益等领域加强监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 2021年初,在绍兴某个网站上,部分女性的个人诊疗信息被公之于众,给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问题的根源是,绍兴市中医院查询系统仅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患者的各类医学检查报告,还可以跨院查询全市多家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 该案中涉及多名女性患者的敏感诊疗信息,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迅速,若该漏洞继续存在,极易引发更严重的信息外泄事故。为此,越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医院要求紧急关闭查询系统,同步向绍兴市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指导督促全市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安全级别,加强外部管控,充分保护患者诊疗信息安全。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用人单位定期针对女性员工安排相应体检。现实中,服务行业女职工的体检权益保障却存在缺位现象。 2023年2月底,慈溪市妇联向检察院反映,有个别企业未组织本单位女职工开展健康检查,且一直协商无果,希望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检察官调查发现,慈溪市的妇女劳动者从业主要集中于服务行业,而女职工体检权益保障缺位情形在该行业普遍存在。 同年3月1日至4日,慈溪市检察院依据初步查明的情况,集中从全市餐饮、住宿、娱乐、零售等服务行业各选取1家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发现均存在同样情形。对此,慈溪市检察院专门以“女职工体检权益保障”为议题,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并向该市人社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整改,坚决纠正侵害女职工体检权益违法情形。
新技术带来高质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巧借数字技术,以高质效办案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的浓厚氛围。 今年1月初,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就通过构建妇女权益保障数字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筛查,发现女职工被性骚扰的案件线索,推动开展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保障专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中,检察官实地走访多家用人单位,通过现场勘察、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及询问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查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设置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女职工被性骚扰或用人单位职工性骚扰妇女等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案涉用人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巡查。同时,联合人社部门多次召开“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推进会”,在卫生、教育、金融系统推进落实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微信交流群,针对用人单位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释法答疑,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完善相关制度,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三八节”前夕,瑞安市检察院等8家单位还联合发布了《瑞安市女职工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 同样是在今年1月,仙居县检察院接相关部门反映,县内有企业由于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知情,导致超时而未能享受到补贴。该检察院立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会同资金发放部门利用云金盾数字监督平台,通过贯通妇女生育、社保缴纳、补贴发放数据库进行比对碰撞,筛选出符合申领补贴条件且未申报的企业予以告知,创建漏领补贴数字化核查,动态掌握漏领情况。截至目前,资金发放部门已通过了83家企业的补贴申报,涉及女职工123人、补贴资金38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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