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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总量在全国首先实现负增长

2021-05-12 10:42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从2018年初开始,以筹备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为契机,浙江积极倡导“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理念,探索开展诉源治理。

2019年7月,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级政法单位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省下大力气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具体举措是:

以转变理念为先导,明确诉源治理的工作目标,全面构建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把握诉源治理的方法方式,把诉源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去部署,推动形成以党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各单位为主体,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着力凝聚起工作的强大合力;

以县级矛调中心建设为牵引,持续创新社会矛盾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依法化解;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压减各类刑事案件;

以完善醉驾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为切口,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办案理念,推动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

2019年全省法院收案下降4.6%,浙江成为全国唯一收案出现负增长的省区。2020年收案数同比再次下降7.2%。在2020年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的报告中,浙江得分列“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第一名。

今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肯定了浙江经验,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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