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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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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杰 何 怡
四明叠翠,三江汇流。十年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宁波市检察机关以法为笔、以水为墨,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书写下生态文明保护的壮丽篇章。
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用无人机检查福泉山林地修复情况 生态惠民 激活共治内生动力
“这是害人的东西,没想到还能换钱!我让大伙平常都留意留意。”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陶公村的村民老李说。他所说“害人的东西”,是繁殖力惊人的入侵物种——福寿螺。福寿螺卵能换钱,正是鄞州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全新“普惠式兑付”探索。 2023年,鄞州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在东钱湖沿岸52公里岸线与湖区内19.8平方公里水域实施全面治理,累计清理成螺和螺卵2万余斤。2025年,为防止福寿螺“卷土重来”,鄞州区检察院提出“普惠式兑付”新理念,将公益诉讼中向违法行为人追索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收购福寿螺卵,让群众成为生态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在横街镇,类似的“生态变现”故事同样上演。这片全国单片面积最大的竹林,曾因抚育成本高、管护压力大,让村集体陷入“守绿无银”的窘境。海曙区检察机关联合政府部门搭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用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生态产品项目。10万元赔偿金兑付横街镇竹林2600吨碳汇,5万元赔偿金兑付龙观乡土壤肥力提升,一场“生态账”与“经济账”的双赢实践已然落地。 “竹林释放的氧气能换真金白银!”村民们的感慨,道出了生态价值转化的民生温度。 宁海县人大与检察联动监督组视察辖区堰坝 系统治理 织密生态法治网络
良田沃土是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鄞州区东钱湖镇沙家垫村高标准农田地块,却因缺乏养护几乎沦为荒地。田间道路杂草丛生,阻断了农机的通行之路,断裂的水渠里垃圾散落,灌排水作业困难。 2024年3月,鄞州区检察院通过对东钱湖镇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情况深入调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排查整治127680亩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问题。金秋时节,稻浪终于重新翻涌在这片曾被遗忘的土地上。 作为制造业大市,宁波还面临特殊的生态挑战。2022年5月起,以熊某为首的团伙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全市各地12家润滑油企业及个人手中非法收购废油桶,在无任何污染防护设施的条件下切割、展平后外销牟利,涉案废油桶重达440余吨,现场土壤被检出重金属超标。 检察机关办理镇海危废污染案时,敏锐发现行业共性问题:宁波市每年产生超30万只润滑油废油桶,76.92%企业未签规范处置协议,60%企业不知资质要求。经过专题调研和走访,镇海区检察院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2500余家企业纳入危废包装桶规范管理体系,优化“数治危废平台”,完善小微企业点对点收运服务,降低处置成本,让润滑油企业的金属废油桶实现了“0元处置”。
协同共治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生态治理不能靠单打独斗。发现废油桶这一监管盲区后,镇海区检察院主动联合区人大,会同环保、商务等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凝聚“监管+服务”共识。 今年8月14日,镇海区检察院联合区人大召开“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合力守护生态环境—危废包装桶治理工作推进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齐聚一堂,对危废包装桶的治理成果进行评估。 水体保护同样彰显“系统思维”。古堰是水利文化与航运历史的特殊见证,2023年2月,鄞州区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反映鄞州区东钱湖古堰亟需保护。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巡查高湫古堰时,眼前的景象令人扼腕:堰体被砂石、渣土等垃圾覆盖,垃圾成堆,毁损严重,边上遍布违章建筑。鄞州区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后,协同政协委员全程跟进,2次牵头召开现场办公会,8次奔赴现场监督。区水利局、文广局等4家职能单位在政协、检察联合监督下启动专项整治:清理砂石、渣土1500立方米,拆除危旧建筑1000平方米,恢复周边绿地3000余平方米。千年古堰的调蓄防洪功能,终于恢复如初。 当然,水利设施并非“越多越好”。宁海县凫溪香鱼就因拦水坝阻断洄游通道及非法捕捞濒临消失。宁海县检察机关接到人大代表加强淡水渔业资源保护的建议后,推动职能部门拆除2座拦水坝,设立县域首个内河流域禁渔制度——每年4月至6月,18条主要内河开放性水域禁止渔业捕捞。从拆坝通游到立法护渔,宁波市检察机关用司法与行政的合力,守住了淡水生态的“生命线”。 从东钱湖的“驱螺清堰”,到横街竹林的“碳汇交易”;从镇海的“危废治理”,到凫溪“香鱼守护”,宁波市用司法实践证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而是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协同治理实现共赢。 如今的宁波,森林覆盖率保持高位,主要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更多“生态红利”正转化为民生福祉。这场“司法护绿”行动,不仅守护了绿水青山,更铺就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绿色共富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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