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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的浙江创新实践

2021-05-12 10:45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近年来,浙江将民主法治作为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石,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途径,涌现出安吉“余村经验”、象山“村民说事”、宁海“村级权力清单36条”、淳安“下姜样本”以及余杭径山小古城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等典型,成为向全国展示法治浙江建设成果的生动窗口。

安吉县余村依法治村,成立“两山议事会”,建立村级小微权力规范清单,完善村级事务“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村法律顾问负责决策合法性审查,村监委负责村级财务全程监督、5000元以上资金支付前置审核,村民通过公示栏、电子屏、“村村通”对每分钱随时监督。

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是以“说、议、办、评”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实现了集民意疏导、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为一体的法治乡村建设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乡村振兴之路。目前,该制度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355个行政村全覆盖,累计召开说事会38627次,收到各类议题6.2万余项,解决率达94.6%。

为了把基层公权力“关进笼子”,宁海县从2014年开始探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36条,通过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切实把村干部小微权力“关进笼子”,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范本。2018年,36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入选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宁海经验”还与“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一起写入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

淳安县下姜村是习近平同志任浙江省委书记时的基层工作联系点,也是之后历任省委书记的基层工作联系点。他们从“一句话”承诺和家规家训上墙活动开始,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通过开展“五票制”、组建“群英智囊团”等方式,深化基层民主。同时优化网格管理,强化矛盾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率均达到100%,没有一起信访案件。下姜村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村示范村、全国文明村、全国生态家园先进村等国家级荣誉,乡村振兴发展成果亮相“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小古城村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聚焦“议什么、谁来议、怎么议、议的效力”等环节,引导村民依法有序地参与乡村事务管理,让“村里的事情由大家商量着办”,在实现乡村善治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极大地推动了该村的发展与变迁。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中办给小古城村回信中,肯定了该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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