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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0年第二十期
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
——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综述

2020-11-20 14:55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叶慧 丁皓

叶 慧  丁 皓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2006年4月,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提议下,省委召开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开始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性地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法治中国新时代。近15年来,几届省委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先行先试的新路子,成为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在建设“重要窗口”的新征程上,浙江锚定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全面推进省域治理法治化。省委书记袁家军强调,要树立“法治为基”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实现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坚持党的领导    推进依法执政

 

2019年3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开始全面履职,标志着法治浙江建设进入新阶段、驶入新跑道。

多年来,浙江省委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浙江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从更宽视野、以更大力度、向更深层次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高站位谋划——

2006年4月,浙江省委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建设法治浙江成为全省上下的共同使命和责任担当。2007年6月,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建设法治浙江纳入“两创”战略。2012年6月,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法治浙江作为“两富”战略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以后,浙江省委召开十三届六次全会,对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作出部署。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把法治浙江建设放到“四个全面”“八八战略”“六个浙江”的大格局中谋划。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将全面建成法治浙江纳入全省 “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2019年11月,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对建设现代法治体系作出部署。今年6月,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将“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作为建设好“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之后,提出“着力推进法治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高效率推进——

建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协调小组分头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健全法治浙江考评、示范创建、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绩考核体系,探索巡视巡察、法治监督员制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统筹推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高标准示范——

省委带头推进依宪执政、依规治党。完善地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解释、评估、清理和追责工作机制,规范党政联合行文,出台一批地方党内法规,实现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加强和改进人大和政协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全省建成5300多个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常态化联系群众工作;省领导从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时间走进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推动立法协商更有质量,民主监督更有力度。省政协把握职能定位,充分运用“请你来协商”“委员会客厅”等平台,开展专题调研、普法宣传,为法治浙江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依法防控疫情的12条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召开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培训班,开展全省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试点,引领树立重法治、抓法治的鲜明导向和良好氛围……

一系列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入章程,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普法活动

 

致力良法善治    提高立法质效

 

良法善治,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近15年来,浙江出台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省委立法工作会议,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机制,不断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推动立法保障大局——

紧扣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新经济新业态,相继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具有浙江特色和影响力的法规规章,为浙江发展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推动立法服务改革——

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改革推进到哪里,立法就跟进到哪里,以立法保障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形成众多创制性立法成果。

为将“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固化提升,推动制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不断将改革引向深入;为明确职责,赋权“河长”,浙江出台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让6万多名“河长”履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一批批助推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相继落地,为浙江发展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供有效制度供给,打下了扎实的法治基础。

推动完善立法机制——

制定出台一系列立法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健全“1+X”立法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出台的每一部法规规章都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浙江建立立法重大问题协调机制、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加强起草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法规草案起草集思广益,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在法规草案的审议阶段,浙江深化立法公开,建立立法草案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等制度,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研究院智库作用,开展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立法协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严守合法性底线,浙江加强设区市法规审查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违法或不当的“红头文件”。2019年,全面审查了35件设区市报批的法规,清理公布了省本级58家制定主体清单,全面清理1689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516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台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行政争议发生率、败诉率高的部门负责人

 

强化改革牵引    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浙江,首先要求政府是法治政府。浙江树立“整体智治”的治理理念,打造“唯实惟先”的政府文化,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体制等重大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政府职能转变——

以“跑一次”为最直观的标准,浙江督促推进各级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广“无证明城市”建设经验,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和企业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目前,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2.9%,91.4%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96.9%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全省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实现“最多80天”,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一顶“大盖帽”统管百姓事。2015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跨领域跨层级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建设。2018年成立全国唯一的省级综合执法指导部门——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09年出台《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更大力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五大领域专业执法队伍基本建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去年以来,全省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整治、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执法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和金融违法行为,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浙江率先在杭州市下城区长庆街道、桐庐县分水镇等5个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以镇(街道)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推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今年开始,又在龙港、婺城、桐庐开展县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2016年,浙江省政府制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规范行政程序,确立执法原则,全面构建涉及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全过程的行政程序“1+X”制度体系。

强化行政决策源头把控。浙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机制,在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请审议,确保各项行政决策有法可依。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浙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教科书式”执法活动,加强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管理,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持证率超过90%。

大力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所有县(市、区)设立行政复议局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倒逼各行政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行使权力。我省行政案件败诉率和纠错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公安从境外将电信网络犯罪诈骗嫌疑人押解回杭

 

聚焦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改革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浙江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出台政法工作条例五项配套举措,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专项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浙江以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为基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全省基层法院和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开展基层人民法庭布局改革,新组建的新型办案团队运行更加高效。

深化审委会、检委会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出台33项防范冤假错案制度……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监督机制日渐成熟规范。

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

积极开展民事诉讼综合改革试点、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守牢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同时,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协调发展,探索完善律师调查令、律师与法官互评等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在监狱系统,平安监狱、文明监狱、法治监狱和智慧监狱建设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走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年度再犯罪率为0.071%,远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四四五”强制隔离戒毒模式被确立为全国统一模式。

提升司法权运行绩效——

规范诉讼服务。浙江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2019年1月17日,浙江发布全国首个《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省级标准,明确要求立案申请的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规范司法拍卖。浙江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统一保管处置涉案财物。浙江高院还联合阿里网拍,开发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竞价规则,提高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效率。据悉,浙江司法案件审结数、案件执结数、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国前列。

护航社会平安。浙江组织开展恶意逃废债、“僵尸企业”出清、“基本解决执行难”等专项整治,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1—10月共计打掉黑恶团伙249个,抓获各类团伙成员4081名,破获各类案件1万余起,查扣涉黑涉恶资产110.41亿元,以法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发挥数字优势。浙江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全面推广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系统,99%的报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纳入办案系统管理,率先探索智慧法院、智慧检务、互联网公证、互联网仲裁等,以科技促公平、公开、公正。


长兴县普法志愿者为村民讲解《民法典》

 

紧扣基层基础    建设法治社会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多年来,浙江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法治乡村等制度,谋划推进基层“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重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全覆盖,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6月15日,省委立即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强调不断提高普法实效,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使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省委领导带头尊法学法蔚然成风,全社会大普法格局在浙江形成风景:“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深入人心,执法人员自觉“边执法边普法”,全省公务员轮训学法用法,近万名行政机关干部旁听百场庭审,“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年参观人数超120万……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把“最多跑一次”理念、方法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全省90个县(市、区)都建起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在县级矛调中心,矛盾纠纷被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诉调、警调、检调等多元调解方式的运用,以及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运作机制,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矛调中心的高效和依法治理的权威。今年1—9月,全省县级矛调中心接待群众101.1万人次,受理矛盾纠纷27.56万件,化解27.34万件,成功率达99.2%。

去年以来,浙江把县级矛调中心建设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建立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92家基层法院全部入驻矛调中心,提供诉调对接、登记立案、简案速裁等诉讼服务,在全社会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理念,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2019年,全省法院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6%,系全国唯一收案负增长的地区。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浙江不断健全“三治融合”机制,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49个,认定省级善治示范村2000多个。安吉余村经验、武义后陈村务监督、宁海小微权力清单、象山村民说事、桐乡“道德银行”、浦江“好家风信用贷”……这些丰富生动的基层实践,成为法治浙江建设弥足珍贵的经验,推动依法治理在基层扎下根、结硕果。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今年7月,“浙里办”APP上线公共法律服务专区,为老百姓在手机端打造专属的法律顾问,24小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预约等服务。

为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近年来浙江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如今,一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正在浙江形成。线下,市县乡村都建起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律师”制度督促律师定时定点进村下乡开展法律服务。线上,开通“12348”浙江法网,开发全省统一的公证办证信息系统、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法律援助“全省通办”“跨省协办”模式,具备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

2019年,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0.64分。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浙江提出,要将“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贯穿到法治浙江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努力成为省域层面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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