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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0年第二十期
数字和法治的“双向赋能”

2020-11-20 15:22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叶慧

今日浙江记者  叶 慧

 

10月27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公布施行。这是全国城市大脑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浙江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同时,强化法治思维,推动顶层设计的数据立法,依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加快“掌上执法之省”建设,数字领域的法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绍兴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使用掌上执法平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为数字治理定规矩

 

浙江是最早将数字技术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的省份,也是较早为数字治理立法、开展数字法治化探索的省份之一。早在2010年7月,浙江就以立法的形式出台了《浙江信息化促进条例》,推动我省信息化发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针对电子政务应用中公共数据资源标准不统一,信息安全、数据保护存在隐患,特别是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在政务活动中的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2017年7月,浙江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今年8月1日,制定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为公共数据使用与管理定规矩。

2019年浙江数字经济总量达2.7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43.3%。随着数字技术在浙江广泛运用、快速发展,构建规范有序的数字世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紧迫。

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数字基础设施不匹配、数字要素流通不畅、核心技术产业不够强、数字化转型融合不够深等新问题,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启动数字经济立法工作,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列为今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

经过多轮修改,公开征集意见,目前《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明年初召开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说,用法律手段和制度设计来规范数据采集、促进数据开放、保障数据交易,将有力推动数据的保护、共享和应用,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浙江制定多部地方党内法规强化省委对依法治网工作统一领导。今年5月,浙江推动出台全国网信领域首个《省委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定》,要求地方党委健全领导体制,明晰职责任务,对网信工作中违反法律规章和党内法规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压实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责任。

 

维护清朗网络生态

  

6月22日,省网信办依法约谈“欢乐直播”“疯播直播”2家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责令2家平台分别自6月23日零时起暂停新用户注册15天和30天,全面清理低俗庸俗等违法违规信息,严肃处置相关责任人员。

近年来,浙江加大依法管网治网的力度,全力推进网信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在全国率先确认省市县三级86家网信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省326名网信系统执法人员取得国家网信办、省级行政执法证,确保网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合理合规。

组织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对互联网数据中心及云平台、网络游戏、网络视听平台、APP应用商店和网络自媒体开展全面治理,持续加强网络执法力度和强度,打好治网“组合拳”,奏响管网“最强音”。

针对属地网络平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省网信办牵头整合各方执法力量,持续打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清理不良有害信息。今年以来,共开展“非法删帖和网络敲诈专项整治”“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20余次,全面清理有害信息40余万条,约谈390余个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注销关闭112家网站,下架353款相关违法违规APP,形成有效震慑效应。

以技术对技术,用技术管技术。浙江还充分利用网络安全产业发达的优势,加快搭建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提升网上违规违法信息内容的勘察、取证和鉴定水平,提高执法效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涉及疫情的谣言和虚假信息泛滥。浙江打响“清朗侠在行动”网络保卫战,组建信息通报组、在线行政执法组,强化对属地网站和论坛、应用程序、即时通信工具等网络平台的巡查监管,推出“捉谣记”品牌,及时发布真相,粉碎谣言信息。同时,督促阿里巴巴、网易等平台企业配足配齐值班力量,加强内容安全审核管理,坚决拦截有害信息,精准引导网络舆论,在网络上凝聚起抗疫正能量。

 

行政执法掌上监管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医疗器械质量开展跨部门专项检查。工作人员登录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属地市场监管所和卫生监督所。两个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上接收到检查任务后,随即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检查。

一个云端指令,多个部门执法人员同步接收任务,上门检查,输入检查结果,全过程监督——这样的情景,如今在浙江各地的执法检查中已成常态。全省一体化的“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让浙江成为名副其实的“掌上执法之省”。

以往,去查谁、谁去查,由执法人员“说了算”,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不利于执法监管过程的公平公正。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浙江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对全省各级各领域监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明确每项工作的监管部门、监管层级、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措施、监管流程、监管结果和检查表单,共梳理出38个执法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共计6558个,监管内容36637项。

“清单以外无监管,全省各级执法人员依照清单开展执法监管,执行一个口径,责任更为明晰。”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副主任潘广俊说。

为让各类监管事项“掌上可管”,执法监管“全程留痕”,浙江建起省市县三级全贯通、执法部门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系统和投诉举报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监管业务“一个入口、全程办理”。

依托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全省执法人员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按照系统要求的流程和标准开展执法,既杜绝了检查的随意性,也避免了检查内容的缺失或错漏,执法检查更加规范、更为公正。

据悉,自“浙政钉·掌上执法”推广应用以来,全省开通并激活掌上执法6.5万人,掌上执法400多万次,掌上执法率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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